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返程安全提示:车堵,心不堵!假期返程莫着急......

发布时间:2019-10-06 15:45: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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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出行,路面车流量较大,

在超车的时候,

一定要确认道路条件是否符合超车要求,

并且一定要与前方和后方车辆,

保持必要的安全距离,

确认安全后才能超车。

超车要谨慎,以下路段不可强行超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三条规定,同车道行驶的机动车,后车应当与前车保持足以采取紧急制动措施的安全距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超车:
  (一)前车正在左转弯、掉头、超车的;
  (二)与对面来车有会车可能的;
  (三)前车为执行紧急任务的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的;
  (四)行经铁路道口、交叉路口、窄桥、弯道、陡坡、隧道、人行横道、市区交通流量大的路段等没有超车条件的。
  第四十五条规定,机动车遇有前方车辆停车排队等候或者缓慢行驶时,不得借道超车或者占用对面车道,不得穿插等候的车辆。在车道减少的路段、路口,或者在没有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交通标线或者交通警察指挥的交叉路口遇到停车排队等候或者缓慢行驶时,机动车应当依次交替通行。

在拥堵路况下最好不要超车,十一假期车流量大,超车操作不易完成,而且事故很可能就发生在变道的那一瞬间。

在上坡的时候,特别是在接近坡顶的时候,不要超车。由于坡顶的阻挡,双方驾驶人相互观察不到对方,形成视觉盲区,此时不能超车。

同样的道理,如果遇到比较大的弯路,并且已经阻挡了视线,入弯前一定不要超车,驶过弯路可以看到对面来车后方可实施超车。

不要连续超越多辆车,不要长时间与被超车辆并行,禁止长时间占用对向车道逆行;若道路中间是实线,禁止变道超车。


那么怎样才能正确的超车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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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双向两车道路段或没有中心线的道路上超车,应选择线性平直、视野开阔的路段。

  1、确认对向无来车。

  2、打开左转灯并鸣喇叭(夜间用变换远近光灯示意)与前车互动后果断向左变道。

  3、从左侧加速超越,与被超车保持一定横向距离。

  4、与被超车辆拉开安全距离后立即返回原车道。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七条规定:机动车超车时,应当提前开启左转向灯、变换使用远、近光灯或者鸣喇叭。在没有道路中心线或者同方向只有1条机动车道的道路上,前车遇后车发出超车信号时,在条件许可的情况下,应当降低速度、靠右让路。后车应当在确认有充足的安全距离后,从前车的左侧超越,在与被超车辆拉开必要的安全距离后,开启右转向灯,驶回原车道。

  我国车辆的驾驶员大都是靠左侧驾驶,相对来说驾驶员右侧盲区较大。从左侧超车,被超车辆的驾驶员很容易观察到你,避免因为超车发生交通事故。

  十一自驾出行增多,不免有新手车、缓慢行驶的旅游大巴、路线不熟悉的外地车、甚至分心驾驶的车辆,请大家一定要戒急戒躁,不开路怒车,不强行加塞,文明超车,安全出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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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日照交警)

编辑:郑君瑶
审核:侯庆萍
签发:许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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