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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谈判不成 当着亲戚面强奸老婆获刑3年

发布时间:2010-11-25 08:54:00

河南商报记者 王红伟

通讯员 柯予新 张传新

    离婚谈判不成,他用刀砍伤妻子和亲戚,并强行与妻子发生性关系,还与闻讯而来的警方对峙3小时。

    11月23日,涉案的于某被判有期徒刑3年。据了解,这也是三门峡首例婚内强奸判处刑罚的案件。

施暴

离婚谈判不成,刀砍两人

    现年25岁的于某,家住三门峡,2005年曾因犯抢夺罪被判处有期徒刑2年。

    2009年10月,他与小芳登记结婚。婚后,两人经常争吵。一次争吵后,小芳离家出走,住到了其表姐小丽家。

    当年12月22日9时30分许,于某来到表姐家与妻子谈离婚。临行前,他揣了一把仿真手枪。

    俩人再次发生争执,于某掏出仿真手枪,指着妻子和小丽的头,要求赔两万元婚礼钱。如果谈不出结果,谁都别想离开屋子。

    谈判过程中,于某大发雷霆,小丽找个机会,从窗户向外扔出一张求救纸条,上面还写着她母亲的电话号码,期望邻居帮忙。

    小丽母亲接到电话后,迅速赶来。

    突然听到敲门声,于某非常生气,从厨房掂来一把菜刀,疯狂向两人砍去。

    他威逼二人进入主卧室,小丽、小芳趁机反锁卧室门,于某从阳台爬窗户进入卧室内,又用菜刀将二人头部、手部多处砍伤。

    随后,他当着小丽的面,不顾小芳受伤流血,强行与小芳发生了性关系。

判罚

三罪并罚判刑三年

    当天上午

编辑:姚力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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