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9年1月14日
他第一次对我动手
1990年5月17日
他打断我一根手指
2003年4月6日
他今天居然拿起菜刀砍我……
26年前,被家人认为是“大龄剩女”邓林静(化名)和自称“有文化”的丈夫闪婚,但家庭生活并不温馨,婚后5年她开始记日记,里面的内容,全是她遭遇丈夫家庭暴力的细节。
不堪忍受暴力的她想要上法庭与丈夫离婚,担心无法获得赡养费,她给本报打来热线,咨询是否可以用“日记”作为遭遇家庭暴力的证据。律师回应,日记是单方面证据,没有法律效应。
择偶标准为有文化“大龄剩女”闪婚
邓林静今年55岁,在成都打工多年的她老家在德阳中江苍山花姑村。当年,她曾是村里唯一一个高中生,因为眼光颇高,到了谈婚论嫁的年龄,一直没有寻觅到合适的对象。转眼,邓林静就拖到29岁。
在那个年代,对于未婚女子而言,29岁是个尴尬的年龄,她不得不考虑降低择偶标准。后经人介绍,她认识了同乡的张福贵(化名),“他说他读过很多书,家里也都是有知识有文化的人。”
因为张的这一句话,也因为自己的年龄颇大的缘故,邓林静同意了张福贵的提亲。
认识一个月后,两人便“闪婚”。婚后,邓林静说和自称“有文化”的丈夫感情并不融洽,家里的争吵没有间断过,但由于她连续生下一儿一女,为了孩子她选择了沉默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