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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冒名上班2年遇意外身亡 索赔遇困难

发布时间:2010-11-17 08:43:00

堂妹冒堂姐之名到公司上班近两年,在下班途中遭遇交通事故身亡。因死者姓名与单位投保的保险受益人姓名不符,保险公司拒绝理赔。用人单位亦以不存在劳动关系为由,拒绝赔偿。

她借堂姐名义求职

高中毕业后,家住苏北的吴晓(化名)一直在苏州打工。2008年2月,吴晓请假回家照料母亲,等5月再回苏州的时候,公司已经将其辞退。在一次外出中,吴晓的身份证也丢了。

此时,堂姐吴欣(化名)也来到苏州找工作,一天,她们相约来到苏州高新区劳动力市场,一家科技公司引起了她们的注意。吴欣把吴晓拉到一边,把自己的身份证塞给她,自己放弃了报名。吴晓硬着头皮走过去,没想到顺利通过。

随后的面试很顺利,吴晓很快接到体检通知,她决定请堂姐替自己体检,吴欣同意了,后来还替吴晓签了实习合同。

2008年11月,3个月实习期满后,公司要求签订劳务派遣合同。这一次,吴晓自己以姐姐吴欣的名义签订了为期三年的合同。

飞来横祸,没人肯赔偿

今年4月15日早上,值夜班的吴晓在下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19日死亡。22日,派出所出具证明:在该起事故中,因为死者吴晓生前来苏州打工被撞时,一直使用其堂姐吴欣的证件,故在初期只知道被撞者叫吴欣,后经家属辨认落实,该起交通事故中的死者

编辑:姚力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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