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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儿园托管费收取有标准

发布时间:2010-09-22 09:29:00

本报讯(记者 刘祥彩) 一市民反映,她的孩子在城区某幼儿园上了2年,今年上大班报名时幼儿园突然又让交学生报名建档费,另上小班时收取130元托管费,到上中班就收取150元的托幼费,来话人想咨询收取托管费有没有具体的依据;幼儿园从不给家长开收取费用的任何收据,希望政府调查处理。

9月9日,市教育局反馈办理结果:经查该幼儿园属市级一类幼儿园,依据市物价局的收费标准是托幼费(也称托管费)每月每生130元,来话人反映上中班收取150元,是因为幼儿园开设舞蹈特色课加收20元。幼儿园没有收取大班幼儿的报名建档费。幼儿园在收费时是先下发收费通知单,然后以班为单位收齐后汇总上交东港区财政局财政专户,一般以班为单位开具一张省财政厅统一印制的《山东省非税收入缴款书》,后面附有花名册,属于收费不规范现象,已责成学校立即整改。

编辑:胡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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