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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儿园内刀砍32人泰兴凶手被判死刑

发布时间:2010-05-16 09:23:00

 
昨天,江苏泰兴暴力残杀幼儿园师生的徐玉元故意杀人案,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法院当庭宣判,判处徐玉元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徐玉元于4月29日持刀冲进泰兴某幼儿园,砍伤32人(其中29名幼儿)。

昨天8时30分,庭审在泰州市中院大法庭正式开始,旁听席坐满了来自泰兴等地的近300名旁听者,其中包括所有受伤者的家人以及徐玉元的“家属代表”。据了解,旁听者都需有旁听证方可进入,每个受伤幼儿家庭分到两张旁听证。为防止庭审过程中出现意外,有关部门还专门给参加旁听的受害者家属安排了心理疏导等工作人员。

法庭经审理查明,今年47岁的被告人徐玉元,曾因干扰妻姐的正常生活、赌博,先后被公安机关行政处罚,又因冒用他人银行卡等被单位除名,后从事商品直销亏本。为发泄个人生活、工作中的不满情绪,徐玉元遂产生行凶杀人的恶念。

4月29日上午,徐玉元携带单刃尖刀闯进泰兴某幼儿园,对幼儿和教职工大肆残杀,致29名幼儿、3名教工和群众共计32人受伤,其中重伤4人、轻伤25人、轻微伤3人。后徐玉元被闻讯赶到的警察和群众当场抓获。被告人徐玉元当庭供认全部犯罪事实,并表示:“我心里感到很后悔,对不起受害者。”

法庭认定,被告人徐玉元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虽杀人未遂,但犯罪动机极其卑劣,手段极其残忍,情节特别恶劣,后果特别严重,依法应予严惩,当庭判处其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法院同时对该案附带民事部分进行了合并审理,并依法作出判决。据《扬子晚报》新华社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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