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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作海获65万元国家赔偿及补助

发布时间:2010-05-14 08:43:00

人民网郑州5月13日电 (记者曲昌荣)今天上午,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与商丘市中级人民法院联合召开新闻发布会宣布:给予因错案冤枉服刑10多年的赵作海国家赔偿金及生活困难补助费共计65万元。当日,赵作海已收到赔偿义务机关代表——商丘市中院院长宋海萍亲手交付的相关款项。

5月11日,商丘市中院为赵作海送去急需的生活必需品和慰问金,协调当地党委、政府为其盖新房,解决生活问题,并诚恳向赵作海及其亲属道歉,恳请谅解。赵作海对法院的积极工作和诚恳态度表示满意,同意依法请求国家赔偿,不提出超出《国家赔偿法》范围以外的赔偿请求。

5月12日,商丘市中院作出商法赔字第1号赔偿决定书,赔偿赵作海国家赔偿金及生活困难补助费等共计65万元。

记者从商丘市委政法委了解到,商丘市检察院成立由20人组成的案件评查组,对赵作海一案进行评查、追责。目前,商丘市检察院已立案侦查3人,拘留2人,在逃1人。

针对无名尸的排查工作也在紧张进行。商丘市公安局组织相关人员,到公安部、沈阳刑警学院对“1999.5.8”案件无名尸尸骨重新进行DNA鉴定。目前已排查出与此案有关的失踪人员3名,此3人的亲属血样也一并送公安部检验,正等待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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