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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萍等18人涉黑案公诉 与文强弟媳开赌场

发布时间:2010-02-28 09:30:00    近日,荣昌县人民检察院就夏萍等18人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提起公诉,指控夏萍等人涉嫌犯有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赌博罪,抢劫罪,敲诈勒索罪,寻衅滋事罪,非法拘禁罪,非法持有枪支罪等8项罪名。

    据检察机关查明,被告人夏萍和其丈夫冷明权(另案处理),从2003年下半年起,开始纠集王勇(另案处理)、李仪等刑满释放人员和社会闲杂人员,通过实施开设赌场聚众赌博等一系列违法犯罪活动,逐渐形成了以夏萍、冷明权、王勇为组织、领导者,有骨干、有规矩的黑社会性质组织,并在重庆市渝中区一带形成了强势地位。

     设立严格“帮规”用毒品控制组织成员

    检察机关指控,该组织在发展过程中,逐渐形成了被组织成员认可的“帮规”。夏萍及冷明权要求组织成员必须忠实于他俩,按他们的意志办事,办事要尽心尽力,对不该打听的事,绝对不能打听,组织成员在办事过程中也决不能出差错,否则就要遭受责骂、殴打甚至被开除。

    同时,为了控制和笼络组织成员,2005年至案发前,夏萍及冷明权多次出资购买冰毒、“K粉”、“麻古”等毒品,组织成员集体吸食。为了壮大组织实力,便于统一指挥和行动,被告人夏萍及冷明权将非法聚敛的钱财一部分用于该组织统一购买枪支、砍刀、高级轿车等作案工具并交专人保管,在组织作案时统一进行分配。
 
     勾结谢才萍寻求保护伞

    检察机关还指控,为进一步扩充组织的势力范围,2004年9月,被告人夏萍等人与谢才萍等人合伙开设赌场。利用谢才萍是原重庆市公安局副局长文强的兄弟媳妇这一关系,使赌场具备了“抗打击”能力。该组织不定期从赌场获取的非法利益中提取一部分资金交给谢才萍,让其行贿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不作为,寻求非法保护。

    2004年以来,夏、冷等人组织、领导的黑社会性质组织通过实施违法犯罪活动,敛聚了大量钱财,所获取的经济利益高达2000余万元。该组织为非作恶,欺压、残害群众,给群众造成心理强制,严重影响了社会经济生活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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