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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销售使用“克隆”金卡

发布时间:2010-01-21 08:46:00     本报讯(记者 迟锐 通讯员 李宝琳) 超市商场购物,刷卡消费已成为市民越来越熟悉的支付方式。但谁知道这些购物卡有可能被复制、盗刷?近日,日照市公安局东港分局快速反应,深挖细查,破获了一起销售使用“克隆”金卡诈骗案件,给港城商家敲响了警钟。
    1月7日上午,市民崔某来到正阳路一家礼品回收店,准备低价购买一张百货大楼金卡。挑选过程中,她忽然发现一张卡的卡号很眼熟,经认真对比,确定该卡与自己手中已有的一张金卡卡号完全相同。“这就怪了,怎么是一样的号,你的不会是假的吧!”小崔产生了疑问。为证明清白,礼品店主叫着小崔一起,到百货大楼查证。
    在百货大楼服务总台,技术人员很快确定了其中一张系复制伪造,遂立即在收款系统中将该号码查封。就在他们准备报警的时候,收款系统传来提示,有与查封号码相同的金卡正在使用。保安人员立即报警,同时在商场内查找使用该金卡的购物者。
    当日14时许,东港分局望海路派出所接到报警后迅速赶到现场,在商场保安的配合下,很快将使用伪造金卡的女子刘某控制,后带回派出所进行审查。
    刘某起初含糊其辞,狡辩称金卡系购买所得,但在警方强大的法律威慑和政策攻心下,很快放弃抵抗,交代了所有犯罪事实。
    去年12月份,刘某在偶然机会下认识了“颇有能耐”的牟某夫妇,牟某的能耐便是会用“高科技”手段复制各大商场购物卡。这不是复制钱嘛!心动不已的刘某当下决定加入这个团伙,主要负责销售克隆的购物卡。12月底,刘某窜至新市区营子市场,假称自己收礼所得的购物卡太多,使用不完,借此低价售出伪造百货大楼购物金卡1张,非法获利3400余元。
    为防意外,牟某等人一般不使用自己造的假卡。而刚刚加入的刘某,为钱所动,手握大量“购物卡”,一时卖不出去,便产生了用卡购物的想法。没想到第一次使用便被民警逮个正着。
    目前,刘某已被依法刑事拘留,其他犯罪嫌疑人警方正在全力抓捕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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