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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偷来存折上写有密码

发布时间:2009-12-08 08:31:00     本报青岛讯(记者 张同顺)
    无业男子从宾馆里偷走银行卡和存折,碰巧的是,银行卡的密码就写在存折上,男子轻易得逞。被抓后,警方发现该男子在被抓之前,曾因盗窃被判过刑,属于惯偷。近日,市北法院审理后做出一审判决,该男子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并处罚金2000元。
    据了解,男子李某今年3月19日21时许,到镇江路“白玉兰”宾馆内,趁人不备,行至3楼将其中一间房门踢开,盗窃张某某放在床上的红色钱包,里面有银行卡共4张和存折1个。经过辨认,李某怀疑张某某写在存折上的一串数字,极有可能是银行卡的密码。21时36分许,李某在镇江路中国银行ATM机上,利用张某某记在存折上的密码,分三次从华夏银行银行卡上提走3300元。
    事发后不久,警方根据线索将李某查获。4月4日,李某因涉嫌盗窃罪被刑事拘留。李某交代,1999年他因抢劫罪、盗窃罪被市北法院判处有期徒刑4年6个月。出狱后,在2008年10月,他还在本市云溪路7号某户,盗窃放在小桌上的诺基亚手机一部。
    审理中,李某对起诉书指控的犯罪事实没有异议,且自愿认罪。法院认为,李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已构成盗窃罪。鉴于李某到案后能够如实供述犯罪事实,自愿认罪,且积极缴纳退赔款,可对李某酌情从轻处罚。最后,法院作出判决,被告人李某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2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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