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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少年4天纵火23次自称因父母上班自己无聊

发布时间:2009-10-16 08:26:00     本报讯(记者 孟锋 通讯员 王清光 王娟) 五莲县一少年最近闯了大祸——— 4天纵火23次,烧了20多处草垛、居民草棚和房屋。日前,这名犯罪嫌疑人已被刑拘。
    10月2日至10月6日凌晨,五莲县洪凝镇和子沟村多处房屋和草垛连续起火,五莲县公安局城北所民警配合消防大队将火扑灭后,立即开展现场勘察,认定系人为纵火。
    在排查嫌疑人员200余人,走访群众500多人次,并提取了放火重要物证之后,民警初步确定该村刘某有重大作案嫌疑。经汇报局领导后,城北所与刑警大队民警放弃节日休息时间围绕刘某展开全面调查工作,确定了刘某为该案犯罪嫌疑人。
    10月8日上午 9时许,城北派出所与刑警大队经周密部署,架网守候,在洪凝镇和子沟村将犯罪嫌疑人刘某抓获。
    经初步审查,犯罪嫌疑人刘某因父母上班一人在家无聊即产生纵火取乐之恶念,从10月2日晚至6日凌晨在村内连续纵火 23次,点燃草垛20个、居民草棚1处、南屋1处、木头堆1个,损失千余元,未造成人员伤亡,严重地危害了公共安全。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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