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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须建临时隔离室

发布时间:2009-10-12 08:22:00     本报青岛讯(记者田璐) 青岛市甲型H1N1流感防控指挥部9日下发通知,要求各级学校针对长假结束大量学生返校的情况,强化防控举措,每个学校的校门口都建立体温检测体系,安排一定的房间作为学校的临时隔离室。
    通知要求,各校要制定详细的预案,集中人力、物力,在校门口建立体温检测体系,严格控制人员出入,对发热和有流感症状的学生应立即采取各类措施。
    各级各类学校要全面了解接收的外国留学生、外教、归国人员的行程和到校时间,提前做好防控工作预案,逐一进行体温检测,并安排入境后自行隔离医学观察七天,每天进行体温检测和记录,确保身体健康后方可解除隔离。
    学校要指定专人负责宿舍通风,要给每个宿舍配备体温计,在宿舍内部建立每日体温检测和记录制度。
    通知要求各校指导学生进行体温自测,填写体温自测记录表,中小学、学前教育机构学生(幼儿)的体温自测表需经家长签字。各级各类学校要安排专人每天对学生体温自测表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进行处置。
    各级各类学校要指定专人每天对学校指定部位进行消毒,指定专门区域为备用隔离区,发生确诊病例或发热病例、密切接触者需按规定进行隔离;各中小学、学前教育机构也要在校内安排一定的房间作为学校的临时隔离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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