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鞍山向建筑工程派驻劳动监察员防欠薪

发布时间:2009-05-03 09:14:00

新华网沈阳5月2日电(记者王炳坤、陈光明)记者从辽宁省鞍山市日前召开的劳动监察工作会议上获悉,今年鞍山市将全面建立建筑工程劳动监察员派驻制度,确保每个工程至少有一名劳动监察员,切实维护农民工权益。

鞍山市劳动监察支队负责人介绍,建筑施工领域是拖欠农民工工资的重点行业,为进一步解决、预防和监控这一问题,鞍山市、区两级劳动监察部门的劳动监察员将对全市建筑施工工地进行分片包干,全方位进行执法监察。

劳动监察员派驻时间从建筑工程招用农民工开始,直至施工结束农民工撤离工地为止。派驻劳动监察员须全面掌握所派驻建筑工程施工过程中,招用农民工的数量、来自地区、使用起止时间;监督用工单位与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确立工资支付标准、方式及发放情况;受理农民工法律咨询和维权投诉,参与农民工维权投诉案件的调查处理,并且定期向所在劳动监察机构汇报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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