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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赴川认养熊猫遇地震身亡 家属索赔遭拒

发布时间:2009-04-02 07:34:00

徐先生出差到四川认养大熊猫,遭遇地震身亡,仲裁部门裁决单位赔偿家属丧葬费和抚恤金22万余元。单位不服裁决将徐先生家属告上法庭,要求法院确认赔偿不合理。记者昨天获悉,朝阳法院已经受理此案。

徐先生是北京阳光智典市场顾问有限公司的副总经理。去年5月,他因公出差到四川执行奥运大熊猫认养活动,其间遭遇5·12汶川大地震身亡。随后,劳动部门认定徐先生身亡为工伤。由于阳光智典公司没有为徐先生办理社保,家属无法从社保基金中获得工伤待遇。为此,徐先生的家属将该公司诉至朝阳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

仲裁期间,朝阳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核准徐先生的工伤待遇总计22万余元。今年3月,朝阳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用人单位未参加工伤保险期间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因此裁定阳光智典公司给付徐先生家属丧葬费和抚恤金共计22万余元。

阳光智典公司认为,仲裁部门对徐先生的意外死亡认定为工伤,要求按照月工资5500元的标准进行赔偿是没有法律依据的,徐先生的月工资应为800元。另外徐先生的父母都是退休工人,有退休金,所以不应再支付亲属抚恤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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