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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降”一箱冻刀鱼 地面行人被砸伤

发布时间:2009-02-24 08:45:00

本报烟台讯(YMG记者 诗星) 天上没掉馅饼却掉下箱冷冻刀鱼,21日晚,市民郭先生下班回家途中,被一箱从天而降、重约7.5公斤的冰冻刀鱼砸中,造成手肘骨裂。令他上火的是,事后整栋楼没有一家承认掉过东西。

当晚10时许,下夜班的郭先生乘80路公交在幸福路下车后,沿幸福路徒步往家走。期间,郭先生感觉一道冷风从头顶贯穿而下,刚想抬头察看,左手肘被什么东西重重砸了一下,一阵酸麻后接着是钻心的疼痛。缓过劲来的郭先生低头一看,地上是一个长方形的纸箱,拆开一看,里面是十来条尚未解冻、“硬得跟石头一样”的刀鱼。

郭先生气愤地抬头寻找,才发现自己正站在一居民楼下。“这两天降温,可能是谁家冰箱放满了,便把成箱的刀鱼挂在窗外避免化冻。”郭先生气呼呼地嚷嚷了几句,但由于天冷夜深,家家关着窗户,他便用右手拎着这箱刀鱼直接回了家。回家后郭先生觉得左手肘不仅越来越疼而且肿胀起来,已无法正常屈伸。家人找来秤一称,这箱刀鱼重达7.5公斤。随后家人将郭先生送到海军407医院手外科,一查,左手肘骨裂。

22日上午,记者见到郭先生时,医生已为其骨裂的手肘打上了石膏,并叮嘱郭先生1个月后拆线,尽量减少活动。期间,郭先生接到家人的电话,说上午他们到该居民楼逐个寻找“谁家掉了箱刀鱼”,可没有一户承认的。“难道真的是从天上掉下来的?”郭先生一怒之下准备诉诸法律讨回公道。

那么,郭先生该如何维权索赔?记者咨询了西政律师事务所曲学松律师。他介绍,高空落物行为属于共同危险行为。伤者进行维权时,可以将整栋楼的业主作为被告,作为被告的所有业主都负有举证义务,证明自己没有过错。无法提供与刀鱼无关证据的业主都应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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