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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部决定从2月20日起开展打击黑车行动

发布时间:2009-02-16 09:12:00

记者从公安部获悉, 近日,为加强对出租汽车市场监管,创造良好的经营环境,切实维护出租汽车经营者和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交通运输部、公安部决定从2月20日至5月20日,在全国开展一次集中打击“黑车”等非法运营的专项治理活动。

此次专项治理工作重点为,打击非法经营的牵头者和组织者,特别是要打击欺行霸市、垄断市场强迫交易、带有黑社会性质的非法运营和扰乱市场经营秩序的团伙。查处非法运营的“黑车”、伪造运营证照的小客车、驻点运营的异地出租汽车以及摩托车、客货两用车和其他车辆等非法经营的行为。重点治理主要线路、机场、车站、码头、宾馆、医院、商品集贸市场、旅游风景区、新建小区、城乡结合部等地区非法运营车辆和倒卖客源、扰乱市场经营秩序的行为。严厉查处节假日、春运等客流高峰期间非法运营行为。

两部门要求,出租汽车主管部门要加强对“黑车”司机的教育,依法进行处罚,对逾期不接受处理或者不履行处罚决定的,协调司法机关及时采取强制措施。公安机关对不听劝阻,妨碍、阻挠、围攻执法人员执行公务或者围堵国家机关,干扰国家机关正常工作秩序的;对从事非法运营的黑恶势力,要依法进行严厉打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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