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社会
我要投稿

我国拟立法对动物伤人作出“最严格”规定

发布时间:2008-12-26 10:36:00

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22日审议的侵权责任法草案,对动物伤人的侵权案件作出了“最严格”规定。

草案规定,如果违反管理规定饲养烈性犬等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有关负责人说,在饲养人违反规定的情况下,即使是他人的过错导致动物伤人,饲养人也要承担责任。

近几年来,动物致人损害问题突出,特别是狗咬人的事件。据了解,北京市一年就有几千起狗咬人事件。

目前,狂犬病仍不可治愈,迄今只有美国一例狂犬病被治愈。而且在我国,狂犬病报告死亡病例数长期位居甲乙类法定传染病的前三位。

正是基于以上事实,为维护百姓生命安全,侵权责任法草案对动物致人损害责任作了严格规定。

草案规定,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能够证明损害是因受害人的重大过失造成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动物饲养人的赔偿责任。如有人故意逗狗或打狗而被狗咬伤,这种情况下,饲养人可以免责。

草案还规定,动物园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园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但能够证明尽到管理职责的除外。

编辑:
审核:
统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