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毒狗卖给小饭店 窃贼大发昧心钱

发布时间:2008-12-19 08:24:00

本报德州讯(通讯员 张长勇 苗丛丛) “寒冬至,狗肉肥”。天气渐冷,因狗肉具有“补肺气、强腰膝”之功效,不少市民开始食用狗肉。一些不法分子也瞅准这一时机,用毒药毒死家狗,再卖到饭店牟利。近日,乐陵市公安局民警在巡逻中抓获三名利用毒药进行盗窃的犯罪嫌疑人。

12月3日上午11时许,乐陵市公安局民警在巡逻至胡家街道办事处刘千村西约200米处,对一辆红色夏利进行检查时,发现其后备箱中有两条死狗。经初步审查,车上李某、马某两人均系乐陵市人,他们见卖狗肉有利可图,便从庆云县村民赵某处购得70余粒毒狗药,之后流窜于胡家街道办事处、朱集镇、孔镇,采用将毒药系在鸡骨头上的方式引诱家狗吃,待狗被毒死后再装车偷走卖到附近饭店。一个星期的时间,李某、马某二人以此方式共盗得家狗5条,获利500余元。

现李某、马某、赵某已被刑事拘留,该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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