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劝酒过火朋友喝出胃出血

发布时间:2008-11-24 05:33:00

本报烟台讯(YMG记者 王道昌) 喝点酒吃顿饭,这成了时下朋友间交流感情的重要方式,可这酒喝多了也不见得就会感情深,这不,烟台福山的徐先生于就因为喝酒与朋友反目成仇。11月23日,徐先生的妻子在律师的陪同下,去向丈夫的朋友索要医药费,原因是对方劝其丈夫喝酒喝成了胃出血。

徐先生今年38岁,老家江苏,大学毕业后在烟台某事业单位工作,2001年下海经商,因经营有道,很快成立自己的公司。徐先生为人厚道,愿意助人,去年他的大学同学高某从广东打来电话:“老同学,我有个老乡侯某,现在烟台,他的孩子出国留学,学费不够你借给他一些。”徐先生马上答应了。得知同学在烟台很有本事,徐的另一名同学也找他办事,让他帮着给亲戚赵某的一个孩子找份工作,徐先生也给这个孩子找了一个效益不错的企业,赵某也特别感谢。

在同学的引见下,这两个这被帮的同学都成了徐先生的朋友,11月18日晚,他们要请徐某,也算是答谢。当晚的宴席上,本来不胜酒量的徐先生已经喝得面红耳赤,但赵某等人仍频频举杯:“再来一杯,感情浅舔一舔;感情深一口闷。”赵某等人一边劝酒,一边将徐的酒杯举起,称若他不喝他们就不吃菜。经不住对方劝,徐先生又喝了几杯。

当晚,还未等酒席散去,徐先生就被送往医院,经检查是胃出血,住院治疗花了3000多元钱。徐先生的妻子梁女士得知丈夫喝多的原因后很气愤,质问赵某,说话时可能有些过激,赵某也很不理智,虽然承认多次劝酒,但说不是硬往徐先生的嘴中倒酒。这句话激怒了梁女士,她便让赵等人出医药费,但遭到拒绝,梁女士因此打算将对方告上法庭。

面对这种情况,劝酒者有没有责任呢?记者就此咨询了山东省西政律师事务所的曲学松律师,他认为,劝酒者在知道对方不能喝酒的情况下仍在硬劝,没有做到保护饮酒者的义务,应当负有一定的责任;而作为饮酒者本人,明知自己不能喝,出于面子,别人一劝就喝,从而导致身体受到伤害,自己也要承担一部分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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