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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饲养动物乱叫也将受罚

发布时间:2008-11-22 09:54:00

据新华社南宁11月21日专电(记者 王志伟)2008年12月20日,南宁市将开始施行新修订的《南宁市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条例》(下称《条例》)。新《条例》对工业噪声、建设施工噪声、交通运输噪声、社会生活噪声的防治内容进行了细化,连饲养动物乱叫也将受罚。

新《条例》规定:在城市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饲养动物造成环境噪声污染。饲养动物造成环境噪声污染,由公安机关给予警告,警告后不改正的,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罚款。其中,夜市摊点高声喧哗、节假日违规装修最高可罚500元,午间、夜间施工扰民可罚1万元。此外,新《条例》还对家庭装修噪声防治进行了明确规定,增加了“限时装修”时段,包括法定休息日、节假日全天、工作日午间和18时到次日8时不得进行装修,并提高了最低罚款额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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