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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子不住可以不交物业费吗?

发布时间:2008-11-20 07:41:00

本报讯(记者 王路平) “供暖期到了,为了节省一部分取暖费,我准备搬到父母家去住,我们那套房子就空了出来,三四个月都不住,难道还要交物业费吗?”近日,业主刘先生在交物业费时提出了自己的疑问。

据了解,入冬以来,许多原本独居的年轻夫妇们都陆续同父母搬到了一起居住。一是因为现在年轻人都有自己的工作,平时都是老人帮忙带孩子,冬天到了,孩子老人容易得感冒,也不便于两头跑;二是已进入冬季采暖的时节,由于今年暖气费的价格上涨,许多家庭为了节省一处房子的采暖费,两家“合并”成了一家。这样一来,不采暖的那处房屋整个采暖期的四个月都会闲置出来,而且,为此,许多人心中都发出了与刘先生一样的疑问,即房屋在空置期间是否还应交物业费?

对此,物业公司收费人员的答复是:即使房屋闲置,只要业主已经购买,就有义务交物业费。

那么,物业公司工作人员的答复是否正确?记者联系了市房产管理局物业办公室的工作人员。据工作人员介绍,《中华人民共和国物业管理条例》第七条中规定,业主在物业管理活动中,履行下列义务:(一)遵守业主公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二)遵守物业管理区域内物业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的使用、公共秩序和环境卫生的维护等方面的规章制度;(三)执行业主大会的决定和业主大会授权业主委员会作出的决定;(四)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交纳专项维修资金;(五)按时交纳物业服务费用;(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可见,按时交纳物业服务费用是国家法律规定的业主义务,自业主购买房屋,领取房屋钥匙起,就有了交纳物业费的义务。即使因某种原因暂时不住该处房屋,但是业主也实际享受了物业公司提供的对公共区域的保洁、对小区各种管线的养护以及对小区内的保安等服务,因此房子是否居住不应作为该不该交物业费的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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