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师傅电野兔徒弟丢了命

发布时间:2008-11-11 09:43:00

本报东营讯(记者李波) 本来是跟随师傅学开挖掘机,没想到却因为电野兔丢了性命,11月10日,师傅因过失致人死亡一审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并赔偿被害人近亲属死亡赔偿金、丧葬费等共计13万元。

据了解,被告人关某与被害人路某系师徒关系,路某跟随关某在黄河口学开挖掘机。夜晚两人携带电瓶、增压器、铁丝等工具到茅草丛生的野外铺设了简易捕兔器,通电后两人离开。路某是第一次捕野兔,因好奇多次到现场查看,不慎触到连电的铁丝,电击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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