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社会
我要投稿

狠心父亲去法院离婚路上溺死两亲生儿

发布时间:2008-09-12 08:45:00

一对年轻夫妇因感情不和,带上两小儿欲上法院离婚,一路上争吵不断,做父亲的万念俱灰中竟将3岁和2个月大的两个亲生儿子分别抛入水库中溺死,妻子也溺死于水中。昨日,曲靖市中级人民法院宣判了这起影响恶劣的杀人案,依照最高人民法院签署的死刑执行命令,将这位狠心的父亲朱某押赴刑场执行死刑。

朱某是贵州盘县人,和曲靖沾益县女子唐某于2003年3月结婚,婚后朱某与岳父、岳母一起住在沾益,因长年在外打工,他与岳父关系不和,经常吵架,感觉很受气的朱某萌生离去之心。在给妻子一万元钱后,朱某前往富源县骑电三轮挣钱。2007年年初,朱某和妻子的第二个孩子出世后,朱某叫妻子跟他去贵州老家生活,但妻子不愿意。

2007年4月29日,朱某夫妻俩又说起这些事情时,朱某的岳父就叫他们去离婚,朱提出让妻子还给他去富源打工前留下的一万块钱,随后和媳妇带着两个孩子上法院离婚,一路步行前往沾益县人民法院,中途夫妇俩又争吵起来,朱某一气之下,抱起大儿子就丢入水库中,又把妻子背着的小儿子抢过来丢进水库,随后便逃跑了,不久朱某的妻子也溺死在了水库中。

案发后,朱某先后逃往贵州红果、盘县等地,最终在云南罗平县被抓获。经法院审理,被告人朱某的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曲靖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以故意杀人罪判处被告人朱某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法院经二审、三审复核,分别作出维持一审判决的裁定。

魏磊 本报记者 姚时美

编辑:
审核:
统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