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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照市开展《山东省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条例》宣传活动

发布时间:2016-12-04 15:40:29

  本报讯(记者 孟凡虎)为全面推进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工作,引导全市青少年增强法律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12月2日,由团市委联合市人大、市中级人民法院、市检察院、市委政法委共同举办的日照市集中宣传《山东省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条例》暨“法制教育进校园”活动在市工业学校举行。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高益民出席。
  活动现场,团市委向市工业学校赠送了《山东省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条例》读本,观看《青春·护航———山东省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公益宣传片》,并开展了“法制进校园”活动讲座。据悉,近年来,全市各级团组织充分发挥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专项组工作职能,围绕重点青少年群体的服务管理和预防犯罪,探索实施了“小白杨”关爱行动、社区青少年社工服务示范点、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面对面”、12355阳光行动等系列工作项目,培养了一批重返校园学知学技、励志成长的“小白杨”学员,帮助他们学一技之长,养一生习惯。

 

编辑:李正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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