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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军:切实履行好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

发布时间:2016-08-05 08:34:39

杨军在调研党委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工作时要求
聚焦主业主责 严格问责追责
切实履行好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

 

  日照讯(记者 侯庆萍)8月4日,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杨军到岚山区调研党委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工作时要求,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聚焦主业主责,严格问责追责,认真履行好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推动全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不断取得新成效,为加快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保障。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范真陪同调研。
  杨军先后到岚山农商行、岚山区安东卫街道党委和辛庄子村实地调研,听取廉政文化建设、建章立制、落实主体责任等情况汇报,并召开座谈会,与岚山区委、区纪委、安东卫街道党委、区教育局、区医院等主要负责人交流互动。
  针对党委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现状,杨军提出四个问题,即,党委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与过去相比,有何差别?如何衡量主体责任是否落实到位?当前,从中央到地方惩治腐败的力度不断加大,要如何落实基层党组织的主体责任?如何处理好全面从严教育、监督、管理干部与包容失误、为担当者担当、鼓励干部干事创业的关系?在听取大家发言后,杨军指出,新形势下,全面从严治党在基层面临着一系列机遇与挑战,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要牢固树立抓好党建是最大政绩的观念,把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作为党委的主责主业,聚焦主责主业,严格落实问责追责之责,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推动管党治党从宽松软走向严紧硬,不断开创党风廉政建设新局面。
  杨军强调,履行好主体责任贵在落实。要深化学习教育,严格主体责任执行,通过大数据分析等手段,把握党风廉政建设的新规律,进行精准定位,有针对性地解决好主体责任落实问题。要将群众满意度作为衡量主体责任落实的重要标准,加强创新,不断解决好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存在的断层和短板问题。要严厉查处、惩治腐败问题,同时加强服务,营造为担当者担当、为干事创业干部保驾护航的良好氛围。
  杨军要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永远在路上。要严格落实党风廉政主体责任“五方面”要求,认真履行选人用人之责,加强领导、选好用好干部,全面落实好换届“九严禁”,确保换届工作风清气正。认真履行正风肃纪之责,持续推进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贯彻落实,解决好“四风”等突出问题,坚持重心下移,畅通渠道,用好党群“双向直通”等好机制、好经验、好办法,“向前一步”解决问题,切实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要认真履行源头预防之责,强化权力运行和制约,认真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党内法规,按照“四种形态”要求,从源头上预防问题的发生。要认真履行领导支持之责,加强对执纪执法机关的领导与支持,经常听取纪检监察机关的工作报告,定期分析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形势和任务,认真研究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形势和任务,多为纪检部门办实事,为纪检监察机关提供有力支持和保障,不断增强纪委执纪监督问责能力。要认真履行表率示范之责,党委主要负责同志要切实履行好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列出责任清单,明确行为准则,管好班子,带好队伍,管好自己,当好廉洁从政的表率,做到有权必有责、有责要担当、失责必追究,持续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推向深入。

编辑:李正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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