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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照旅游形象宣传口号”10000元征集一句话

发布时间:2015-12-04 10:35:55

美丽的海滨城市日照拥有中国优秀旅游城市、联合国人居奖、国家卫生城市、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国家园林城市、全国绿化模范城市、中国十佳绿色城市、国家可持续发展实验区、北方绿茶之乡等城市名片,是国内知名的旅游目的地。为更好地宣传日照城市形象,推介日照旅游资源,日照市旅游局现面向全国,征集日照旅游形象宣传口号。

一、主办单位

日照市旅游局  

    二、征集内容及要求

1内容:以日照旅游为主题的一句话宣传口号。

2要求:突出日照旅游城市定位,体现日照旅游基本内涵;简明易记,琅琅上口易于传播;兼顾对外宣传需要,使不同地域和文化背景的人都能认知和接受;提交作品时可附加简短的文字,说明创作思路和意图。

    三、活动征集时间

2015年12月5日—12月25日

    四、奖项设置

    采纳奖(1名)   奖励现金10000元

    入围奖(2名)    各奖现金3000元

纪念奖(10名) 各奖现金300元 

五、联系方式

作品请发送至邮箱:rzrbly@163.com ,电子邮件标题栏请注明:日照旅游宣传口号征集。

联系电话:0633-8010007  13706330170

联系人:陈主任

六、评审时间及方式

    2015年12月26-29日组织专家评审并公示。

    评选结果将在日照日报、黄海晨刊、文明日照传播联盟、日照旅游政务网等权威媒介公布。

    七、特别声明

1投稿作品一经采纳,版权归日照市旅游局所有。

2投稿作品必须是本人原创、未经发表过的作品,内容健康、合法。入选作品如涉及抄袭、借用等侵犯他人权益问题,经查实后,主办方有权取消该作品的获奖资格,并追回奖金,由此引起的全部法律责任由该作品的递交人承担。

  3投稿人自提交作品之日起,即视为同意活动主办方永久、不受地域限制地使用该作品,主办方有权采取任何方式对参赛作品的部分或全部内容进行使用,且无须再支付稿酬。

4、在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况下,本次广告语征集活动的解释权归

日照市旅游局所有。

日照旅游情况请登陆日照旅游政务网。

 

编辑:张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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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