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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执法者申法军的别样春节

发布时间:2018-02-27 08:34:44

  本报通讯员 徐晓东
  2月19日,是大年初四,也是岚山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岚山头中队队长申法军值班的第一天。一大早,他便从日照市区赶到岚山头执法中队办公室,“执法,我们永远在路上。”申法军笑着说。
  上午10时,申法军身着工作装,和5名执法同事一起乘坐执法车准备到圣岚路、金牛岭路、阿掖山南路、安岚大道转一转。“现在这个点刚好,春节期间,走亲串门的人一多,小摊小贩也就跟着多了。”申法军向
  笔者介绍说。
  说话间,笔者跟着申法军一行来到了圣岚路上,下车一看,果不其然,卖水果的小商贩们,无一例外地都占在马路的非机动车道上。“领导,大过年的,这么早就上班了啊。”一名卖水果的商贩向执法人员打起招呼来。“这里是不允许摆摊的,影响交通了。我跟你说个地点,你去那边吧。”申法军笑着对打招呼的摊贩说。经过和谐沟通,小贩搬到了合规的销售摊点。
  在执法过程中,申法军告诉笔者要抓住商贩的心理去工作,“不能硬来,个别执法人员的粗暴执法不能代表整个执法局。”
  “搬上去就不要再摆在下面了,走的时候把摊前的卫生打扫下,大过年的,环卫工人也不容易,大家互帮互忙。还有就是从明天开始就不允许在这里摆摊了。”面对摆放在主次干道上的摊位,他每个摊位都要把这句话重复一遍。
  为方便出行、维护秩序,执法人员们要对圣岚路、金牛岭路、阿掖山南路、安岚大道等主要道路进行机动巡查和定点管理,一旦发现占道摆摊、违规停车等行为,就会立即上前劝离,保证人行道通畅。执法人员坦言,自从干上执法工作后,就和节日无缘了。
  据了解,自2月11日以来,岚山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共清理整治不规范经营行为160余起,其中规范店外经营烟花爆竹行为37起,整治乱停乱放行为70起,行政处罚3起。

编辑:李正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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