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岚山区财政局加强“三招三引”专项资金管理

发布时间:2016-03-22 10:16:26

  岚山讯(通讯员 卢绪峰)今年以来,岚山区全力推进“突破园区、聚力招引”工作,2016年区财政预算安排“三招三引”(招商引资、招才引智、招科引技)专项资金2000 万元。为加强专项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绩效,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财政专项资金管理有关规定,该区制定《岚山区“三招三引”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 对资金适用范围、使用主体、使用原则、支出内容、拨款程序、监督与管理等作了明确规定。
  明确适用范围。《办法》适用于区级财政预算安排的“三 招三引”专项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明确使用主体。专项资金由履行“三招三引”职责的各专业办公室使用。明确使用原则。专项资金应严格遵循专项核算、专款专 用、勤俭节约、注重实效的原则,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不得随意改变资金用途,确保资金使用规范安全。明确支出内容。专项资金主要用于专业办公室按照区 委、区政府要求对外开展业务发生的各项费用支出。明确拨款程序。区财政向各专业办公室预拨日常专项资金各20万元;财政部门定期对预拨专项资金的支出情况 进行审核、清算和补拨。专项资金支出按照“一事一请示”的要求,由各专业办公室按照经区政府批准的活动工作方案要求,待活动或重点项目洽谈结束后,向区财 政部门报送本次活动资金使用情况。各专业办公室在向区财政报送资金使用情况时需提供活动工作方案报请区政府同意批示文件复印件以及费用支出资料等证明材 料。
  明确监督管理办法,并及时采取相应措施予以纠正。资金的使用情况接受审计部门的审计监督。

编辑:李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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