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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照将为各类创业者建造圆梦“乐土”

发布时间:2015-12-24 09:54:13

        记者 王帅
  12月23日,记者从市人社局获悉,我市日前出台了《日照市人民政府关于大力推进大众创业建设乐业日照的意见》,将在全市范围内营造良好创业环境,持续深入开展“突破园区、聚力招引”工作,打造发展新引擎。
  记者从该意见中了解到,在推进大众创业建设乐业日照的过程中,我市采取推进创业政策协同、支持重点群体创业、拓宽创业投融资渠道、构建创业支撑平台、提升创业者创业能力、提升创业服务能力、推进创业资源开放共享等多种渠道,为我市各类创业者建造圆梦的“温床”。

关键词
   创业环境
  据了解,我市将全面放开市场准入,最大限度激发创业活力;进一步简政放权,全面清理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建立小微企业目录,重点对小微企业发展状况开展抽样统计;建立各行业产业信息发布制度,及时发布创业市场供需信息,促进创业资源高效流通和优化配置。
  持续推进工商注册便利化,全面优化营商环境,维护市场秩序。进一步深化商事制度改革,对全市新设立的各类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社(含分支机构),实行“三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模式,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一个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加大税费减免力度。建立普惠制与特定群体税收减免政策清单,实行备案减免税管理,确保国家、省、市所有促进就业创业的税收优惠政策执行通畅、落实到位;建立涉企行政性事业收费目录清单管理制度,凡未纳入目录清单的收费项目一律不得向企业收取;全面清理规范经营服务收费。此外,将保护创业知识产权。

关键词
   政策协同
  我市将建立创业扶持政策清单,丰富完善创业培训补贴、一次性创业补贴、一次性创业岗位开发补贴、房租(水电)补贴、就业创业服务补贴、创业担保贷款贴息和创业奖补“五补一贴一奖”政策。
  支持创新创业精准对接。全面落实《日照市科技创新扶持政策》,建立科技创新扶持政策清单,支持引进先进技术;加大科技奖、专利奖支持力度,对符合条件的按规定标准给予补助或奖励;同时扩大小微企业“创新券”优惠政策实施范围。
  扶持创业企业成长壮大。制定完善重点产业行业发展规划,研究设立市级中小企业发展基金,将小微企业服务补贴券补贴额度增加到300万元以上,促进支持个体工商户转制为企业,促进小微企业转型升级为规模以上企业。推动创业企业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建立“产权清晰、权责明确、政企分开、管理科学”的现代企业制度;引导完善促进创业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把政府采购与支持创业发展紧密结合起来。

关键词
   重点群体
  鼓励农民工等人员返乡创业。鼓励引导有意愿的农民工、退役士兵等群体到农村创业,创办休闲农业、农产品深加工、乡村旅游、农村服务业等市场主体。符合农业补贴政策支持条件的,按规定同等享受相应的政策支持。支持农村网上创业,推广“淘宝村”发展经验,建设一批“电商示范村”。整合创建一批农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和见习基地、农民工返乡创业园,各类园区可拿出部分空闲场地为返乡农民工创业创新提供平台。
  支持高校毕业生创业。凡来我市自主创业且正常经营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含国家承认的海外全日制高校)毕业生,享受相关创业优惠政策。其中,在我市参加各项社会保险缴费满六个月的全日制高校毕业生,每月由同级财政发放800元生活补贴、300元房租(社保)补贴。
  促进高层次创业人才(团队)合作创办、领办或自主创办科技型企业。经认定的高层次创业人才(团队)给予最高1000万元的创业启动资金、3年内不低于200平方米免租金创业场所、不低于100平方米人才公寓或给予相应房租补贴、购房补贴等方面的政策扶持。对经认定的高层次创新人才(团队),按规定政策及标准给予相应资助和补贴。

关键词
   融资渠道
  加快创业担保贷款发展。将小额担保贷款调整为创业担保贷款。符合条件的各类创业人员创业担保贷款最高额度为10万元,对合伙经营或组织起来就业的,最高额度为20万元;对吸纳就业且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小微型企业(含民办非企业法人单位、农民专业合作社),最高额度为50万元,个人自主创业属微利项目的由财政据实全额贴息,其贷款利率可按国家规定,在基准利率基础上上浮3个百分点;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最高额度为300万元,按基准利率的50%给予贴息,贷款期限不超过2年。将创业担保贷款审核推荐权限下放至乡镇(街道)基层公共就业服务平台。
  启动创业信用体系建设。统筹各级各有关部门资源及力量,在全市建立起以创业者个人信用为核心的创业信用体系。2017年底前,力争对60%以上的创业者完成额度最高50万元的授信任务,使其获得无抵押、无质押、无反担保、低利率的信用融资支持。同时,加大金融支撑力度。

关键词
   支撑平台
  我市将推广创客空间、创业咖啡、创新工场做法,打造各具特色的创业茶社、创客根据地等新型创业创新平台,聚资源、汇众智,促进创新与创业对接、线上与线下结合、孵化与投资融合,为创业者提供低成本、便利化、全要素、开放式的综合服务平台和发展空间。
  支持各级政府、企业、高校、社会组织建设创业孵化基地(园区)。经评审认定的市级创业孵化基地(园区),按入驻实体数量和每户1万元标准每年给予最高不超过50万元的补贴;经认定为市级创业孵化示范基地(园区)的,每处给予最高200万元的一次性奖补。
  同时,推进创业型城市创建。对成功创建省级创业型城市的,在省一次性奖补的基础上给予市级一次性奖补30万元。对经评审认定的市级创业型街道(乡镇)、创业型社区,分别给予10万元、3万元的市级一次性奖补。

关键词
   创业能力
  我市将支持高等院校、职业院校(含技工院校)全面开展创业教育,开设创业创新类课程,并融入专业课程或就业指导课程体系。
  对有创业意愿和培训愿望的各类劳动者,将组织开展创业培训。2015年建成启用日照创业大学,2016年起日照创业大学承担全市创业培训任务。支持建立“创业教育+模拟实训+苗圃实践+跟踪扶持”培训模式。大力开展电子商务创业培训和电子商务技能培训。此外,将强化高层次创业实训。每年选拔有持续发展和领军潜力的创业者,参加高层次进修学习或走出去到先进地区交流考察;实施民营企业家培养计划,建设一支高素质民营企业家队伍。

关键词
   创业服务
  将依托各级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中小微企业公共服务体系、科技创新平台、工商联,推进创业服务网、创业项目库、创业指导专家库“一网两库”建设。搭建创业服务云平台,打造网上创业大集、众创空间、投融资中心、人才超市、创业社交等于一体的网络互动载体,为创业者提供一体化、个性化、智能化服务。
  支持创业社会化服务。建立创业创新社会化服务清单目录,发挥就业创业服务补贴、小微企业服务补贴券、“创新券”作用。采取政府购买创业服务事项或年度采购创业孵化基地评估、创业训练营、创业创新大赛、创业论坛组织实施等第三方提供的服务,充分发挥社团组织、行业协会和专业服务机构等作用,形成多层次、广覆盖、专业化的创业服务体系,为创业企业提供各类社会化服务。

关键词
   资源共享
  我市将集聚资源合力众扶。积极推动公共资源、企业资源、社会资源等一切创业要素向小微企业和创业者开放共享,扶持大众创业,降低创业成本。建立创业者与众扶资源对接机制,实行众扶项目备案和资源清单制度,探索通过购买服务模式,给予相关服务补贴。
  倡导推广众包分享。将借助互联网等手段,集聚大众力量及资源,合力共同完成特定任务,开拓集智创新、便捷创业、灵活就业的新途径,不断壮大分享经济。广泛应用研发创意众包,推动产品技术的跨学科融合创新,促进产品规划与市场需求无缝对接;大力实施制造众包,支持大中型制造企业聚集跨区域标准化产能,满足大规模标准化产品订单的制造需求。
  此外,我市将通过完善目标考核激励、保障创业资金投入、营造浓厚创业氛围等渠道,强化长效工作机制,为推进大众创业、建设乐业日照“保驾护航”。

编辑:张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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