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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照拟系列政策引“凤凰”

发布时间:2015-11-04 05:55:36

博士生来日照工作每月可补贴3500元 研究生2400元

        记者 王帅
  11月3日,记者从市人社局了解到,为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突破园区、聚力招引”的实施意见》,进一步加强招才引智工作,我市拟定了人才引进政策,如中科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等高级人才一次性给予100万元科研经费,博士生来日照就业或创业每月发放3000元生活补贴、500元房租(社保)补贴,在日照工作满五年首次购房的,由同级财政一次性给予15万元购房补贴;研究生每月发放2000元生活补贴、400元房租(社保)补贴。
高层次创新人才可获高额补贴
  据了解,我市各类用人单位和人才科技创新载体引进的掌握关键技术的创新人才称为高层次创新人才。高层次创新人才需具有3年以上在国内外知名企业、高校、科研单位及相关机构关键岗位从事技术研发或管理工作经历,创新能力较强,业绩明显;引进后能为用人单位服务3年以上,且每年服务时间不少于2个月。
  对经认定的高层次创新人才,我市将区分不同层次给予扶持。
  经认定的国(境)外科学院(工程院)院士、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一次性给予100万元科研经费,由同级财政每人每月发放8000元生活补贴。
  “千人计划”和“万人计划”学者;国家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科学、技术、管理专家;“长江学者”;中国科学院“百人计划”人选;“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国家杰出青年基金获得者;获国家自然科学奖、国家技术发明奖,国家科学技术进步一、二等奖的前3位完成人;享誉国内外的经济学家、大师级文化艺术名家和知名人士等。一次性给予30—50万元科研经费,3年内由同级财政每人每月发放5000元生活补贴。
  享受国务院颁发政府特殊津贴人员;“泰山学者”或者相应层次人员、省部级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省部级重点学科带头人、重点实验室学术带头人;一级演职人员且在国内外享有较好声誉的文化艺术名人;培养出在奥运会或者世锦赛上夺得金牌的运动员的国家级教练员;获省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学技术进步一等奖的前2位完成人,一次性给予10—30万元科研经费,3年内由同级财政每人每月发放4000元生活补贴。
  留学人员学成后留在海外,曾就职于国际知名企业、高水平大学和科研机构,具有相当于副教授(含)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具有3年以上担任世界500强或者国内500强企业经营管理领导职务经历的人员;省首席技师、省和谐使者、省乡村之星、齐鲁文化英才;重大项目、传统优势产业和新兴产业发展需要,且能突破科研关键技术或者核心部件制造工艺的专业技术人才和产业技能人才;其他急需、特需人才,全职在日照工作的,一次性给予5—10万元科研经费,3年内由同级财政给予每人每月发放3000元生活补贴。
  在本市博士后科研工作站从事博士后科研工作人员。一次性给予5万元科研经费,在站期间由同级财政给予每人每月5000元生活补贴。
  高层次创新人才由用人单位提供住房。在日照首次购房自住的上述前四类人才,一次性分别给予100万元、60万元、30万元、15万元购房补贴。出站后留在日照企事业单位工作满2年,在日照首次购房自住的博士后研究人员,一次性给予15万元购房补贴。购房补贴由用人单位和同级财政各承担50%,到财政拨款事业单位工作的,由同级财政全额承担。
各类资助激励创业团队
  据了解,高层次创业人才(团队),指带资金、带项目、带技术来我市与内资控股企业合作创(领)办或自主创办科技型企业的创业人才或团队。
  对经认定的高层次创业人才或团队带头人,给予100—1000万元的创业启动资金。其中,经认定的国(境)外科学院(工程院)院士、中国科学院、工程院院士,给予1000万元启动资金;国家“千人计划”“万人计划”专家及同等层次创业人才,给予500万元启动资金;其他经认定的高层次创业人才或团队带头人,视情况给予100—500万元启动资金(根据进度分期拨付)。所创办企业3年内销售收入超过5000万元的,再择优给予100万元资助。
  由企业注册所在地政府或园区提供不低于200平方米的创业场所,3年内免租金。需要生产性标准厂房和建设用地的,可视具体情况给予政策优惠。经认定的高层次创业人才或团队带头人3年内由所在地免费提供不低于100平方米的人才公寓,或由同级财政给予相应的房租补贴。在日照首次购房自住的,一次性给予购房补贴,补贴标准和补贴办法参照高层次创新人才执行,需财政扶持的由同级财政承担。
  高层次创新团队,指以团队带头人为核心,团队协作为基础,有明确目标任务,依托内资控股企业的一定平台和项目,进行持续创新创造的人才群体。
  经认定的创新团队,给予50—500万元的资助。经认定的国(境)外科学院(工程院)院士、中国科学院、工程院院士领衔的创新团队,每个团队给予500万元资助;国家“千人计划”“万人计划”专家团队及同等层次创新团队,每个团队给予300万元资助;经认定的其他创新团队,每个团队视情况给予50—300万元资助,其中给予团队的研发经费不低于30%。
  团队带头人3年内由所在地免费提供不低于100平方米的人才公寓,或由同级财政给予相应的房租补贴。不使用人才公寓,在日照首次购房自住的,一次性给予购房补贴,补贴标准和补贴办法参照高层次创新人才执行,需财政扶持的由同级财政承担。
博士生每月可补贴3500元 研究生2400元
  凡到我市企业就业或自主创业、并首次在日照参加各项社会保险且正常缴费的高校毕业生,由各级人社部门统一发放《就业创业证》。自领证之日起,视同参加工作年限计算工龄,并享受国家相关就业创业优惠政策。
  引进后从事生产技术科研工作的博士研究生,每月由同级财政发放3000元生活补贴、500元房租(社保)补贴,在日照工作满五年首次购房的,由同级财政一次性给予15万元购房补贴;对到日照企业就业,并在日照参加各项社会保险且正常缴费的硕士研究生每月由同级财政发放2000元生活补贴、400元房租(社保)补贴;对自主创业(经工商注册登记并担任法人代表),正常经营并在日照参加各项社会保险缴费满六个月的全日制高校毕业生,每月由同级财政发放800元生活补贴、300元房租(社保)补贴。上述补贴为期三年,按照就高不就低的原则,不重复享受。
  据了解,日照市政府设立人才引进专项扶持资金,主要用于引进人才的各种资助、补贴、奖励及管理服务,同时,将优化融资环境、完善财税支持、创新人事管理机制等,多举措、多领域为引进“凤凰”保驾护航。上述人才引进政策详情可登陆日照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查看。 

编辑:张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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