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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推动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

发布时间:2017-06-16 08:35:37

日照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

  今年6月份是全国第十六个“安全生产月”,主题是“全面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2016年12月,党中央国务院出台《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指出:“企业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工作负全面责任,要严格履行安全生产法定责任,建立健全自我约束、持续改进的内生机制”“建立企业全过程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管理制度,做到安全责任、管理、投入、培训和应急救援‘五到位’。”2017年3月5日,在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上,李克强总理作的政府工作报告中强调:“严格安全生产责任制,全面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地方属地管理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这些论述,都充分彰显了党中央、国务院对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高度重视。企业是安全生产的主体、核心和内因,是安全生产最活跃和根本性的因素。各项法律法规标准、经济政策措施和政府监管手段只有落实到企业的生产管理中,才能发挥最大作用。如果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风险就会失控,隐患就会得不到治理,事故防控工作就会成为一句空话,安全生产形势也不可能得到稳定好转。因此,要遏制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必须紧紧抓住企业这个责任主体,通过加强安全管理、加大安全投入、强化技术装备、严格安全监管、严肃责任追究,切实提高企业的安全生产保障能力。

  当前全市安全生产状况总体稳定,但必须看到,随着改革不断深入,产业结构发生很大变化,特别是临港重化工业比重越来越大。由于受生产力发展不均衡和新兴产业基础薄弱的制约,专业技术人才缺乏、安全管理水平不高等问题仍然非常突出,安全生产形势不容乐观。事故总量虽然保持下降,但事故仍时有发生,较大事故起数同比上升,也凸显了有些企业盲目追求经济效益,安全管理薄弱,一些地方和部门安全监管责任弱化、措施不到位。这些问题都严重影响了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落实。

  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必须强化党委政府的领导。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不断强化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全面把握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对企业主体责任的基本要求,建立完善“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强化安全考核,明确安全生产行政责任,严格责任追究,加大安全生产投入,加强安全监管体系建设,完善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和各项政策措施,加快产业结构调整和优化升级,切实提高安全生产保障能力。积极开展“素质强安末梢工程”,突出安全生产细节管理,强化安全生产社会化宣传。推动全民安全素质提升和企业一线员工的遵章守纪意识、安全操作技能的普遍提高。

  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必须落实行业管理部门管理责任。严格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加强本行业和业务范围内安全生产工作的管理和指导,组织制定本行业安全发展规划,严格安全准入和安全标准,推动落实各项法律法规和经济政策,加大执法检查力度,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开展好行业安全宣传教育,抓好安全生产新技术、新工艺的推广运用,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和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要主动作为,深入一线,做好靠前服务解决企业安全生产“欠账”问题,要积极引入市场机制,发挥第三方机构服务安全监管的专业优势,不断提升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水平。

  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必须突出企业的核心作用。要严格落实《安全生产法》、《山东省安全生产条例》、《山东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等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要求,强化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建立完善全面安全生产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度。严格安全管理,建立完善的企业规章制度,强化工会、职工代表大会在主张职工安全权益、保障安全条件、推动安全管理中的作用。加大安全投入,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和安全费用提取制度,强化职工安全防护,保障企业安全生产基础设施设备稳定运行。建立完善安全技术措施,加强技术创新,积极应用安全生产新技术、新装备,不断淘汰落后生产工艺和设备,提高企业本质安全水平。加强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积极开展企业安全文化建设,普及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知识技能,培养良好的安全意识和行为。积极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和风险分级管控、隐患排查治理“双体系”建设,提高企业安全管理制度化、规范化水平,建立企业责任落实、事故防控的长效机制。


编辑:佘宗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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