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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轮车四轮代步车上缴补偿到最后期限

发布时间:2015-09-10 10:11:52

明天起,三轮车集中整治进入联合执法第二时段

   日照讯(记者 李培安)市政府曾发布通告,对9月10日前自愿上缴并符合条件的三轮车、四轮代步车车主,给予适当财政补偿,今天,已经是上缴车辆给予补偿的最后一天。
  整治行动起初,我市印发了《日照市主城区车主自愿上缴三轮车、四轮车补偿实施方案》,纳入补偿范围的车辆是指在市区主城区居住的车主在9月10日前自愿上缴的三轮车、四轮代步车,包括电动三轮车、四轮车和具有合法牌照、未达到报废标准的三轮摩托车三个类型。
  《方案》中对补偿细则作了明确规定,在禁行区域内具有合法牌照、未达到报废标准的三轮摩托车,按购车发票金额给予30%至90%的补偿。对电动三轮车,按照发票给予800元至1500元的补偿,无发票但能证明合法来源的电动三轮车,给予500元补偿。对电动四轮车按照购车发票给予1600元到3000元的补偿,无发票但能证明合法来源的电动四轮车,给予1000元补偿。
  车主于9月10日前,将车辆自愿上缴到所在区或管委,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社区或村居证明(证明本人在禁行区内居住)、购车发票或能证明其车辆来源合法等相关材料,到所在区、管委办理补偿手续,补偿款将于9月20日前发放到位。
  9月11日起,我市三轮车、四轮代步车集中整治阶段将进入第二时段,此时段,公安交警部门对三轮车、四轮代步车在市区主城区道路行驶的,将依法处罚,对非法改装、拼装的,依法扣留;交通运输部门对非法载客的三轮车、四轮代步车,依法处罚;城管执法部门对三轮车、四轮代步车占用人行道的,依法处罚。■相关链接
  市及区、管委三轮车、四个轮代步车集中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咨询电话是什么?
  1.市三轮车、四轮代步车集中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咨询电话:3668051、3668061;
  2.东港区三轮车、四轮代步车集中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咨询电话:3662082;
  3.日照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三轮车、四轮代步车集中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咨询电话:3662316;
  4.山海天旅游度假区管委三轮车、四轮代步车集中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咨询电话:8316053。

 

编辑:张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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