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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轮车“霸道”行驶危害多

来源:日照新闻网 发布时间:2015-08-05 15:08:06

上半年三轮车发生交通事故513起

  日照讯(记者 李培安 范开元) 8月4日,记者从日照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获悉,据交警部门统计,仅今年上半年,三轮车造成的交通事故就有513起,死亡6起,三轮车“任性”行驶给城市交通秩序造成了不小的危害。
  “日照市区拥有三轮车1万辆左右,三轮车造成的交通事故占机动车道路交通事故的27%。”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交管科科长李斌介绍。三轮车因搭乘廉价等原因,在一段时间内曾赢得“市场”,然而,一些三轮车、四轮代步车因无号牌、随意变道、闯红灯、乱停乱放等交通违法行为,扰乱了城市交通秩序,给市民的生命财产安全带来了不少潜在威胁。
  “有些红三轮随意停在路边,让一些原本就不宽敞的道路更加拥堵,还有些三轮车因为没有牌照,不怕被监控抓拍处罚,就随便闯红灯,让人躲闪不及。”一位市民抱怨说。
  当天,民警向记者讲述了一起因三轮车造成的交通事故。今年4月24日晚上8点左右,值班民警接到报警称,在学苑路济宁医学院南门前西侧路段发生一起交通事故。
  民警赶往事故现场进行勘查发现,安某无证驾驶无牌电动三轮车,在学苑路济宁医学院南门前西侧路段由南向西左转弯掉头时,与沿学苑路由西向东行驶的李某无证驾驶的无牌二轮摩托车刮碰,后李某及其二轮摩托车又与沿学苑路由东向西行驶的申某驾驶的轻型普通货车相撞,致三车不同程度损坏,李某当场死亡,造成死亡道路交通事故。
  民警对这起道路交通事故的形成原因进行分析:安某无证驾驶无牌机动车辆上道路行驶未按操作规范安全文明驾驶、左转弯掉头未有效避让直行车辆的过错行为,是造成本次事故形成的主要原因,承担此次事故的主要责任;李某和申某承担事故次要责任。
  像这样,因三轮车造成的交通事故不在少数,交警部门的统计结果显示,仅今年上半年,我市因三轮车造成交通事故就有513起,而且因三轮车没有保险,在三轮车造成的交通事故中,受害人极少能得到应有的赔偿,给受害人家庭带来经济负担和精神压力。

 

编辑:张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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