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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集中整治三轮车四轮代步车生产销售

发布时间:2015-08-14 08:30:56

  日照讯(记者 王宗敏)8月13日,记者从市工商局获悉,为充分发挥工商部门在三轮车、四轮代步车非法生产、拼改装、销售环节集中整治工作中的职能作用,该局在系统内层层签订《目标责任书》,落实整治工作责任。
  “据调查,市场上销售的红棚拉客电动三轮车全部都是从周边省市进货。目前,国家工信部的产品公告目录中没有许可的电动三轮车车型,我市也没有生产、加工、改装红棚拉客电动三轮车的企业。”市工商局市场管理科科长丁来余说。经摸底排查,全市共有4家三轮车、四轮代步车生产企业,市区销售经营户67户。其中,2家属场内机动车辆(特种设备),不上路行驶;另外2家为五征集团、日照先锋摩托,且均经国家工信部许可公告,是合法生产企业。
  在现场执法过程中,市工商局还印制了1000份宣传材料逐户发放到经营户手中,明确要求经营者在市政府规定的时限内停止销售电动三轮车、四轮代步车的违法行为。同时,摸底排查三轮车、四轮代步车销售环节的具体情况,并逐一登记建档。
  凡是销售未经工信部许可的车型,或销售拼装和非法改装机动车的企业、经营业主,将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103条的规定对其予以处罚。对拒不停止销售的,依法采取扣留封存等强制措施予以取缔。”丁来余表示。截至目前,集中整治工作源头治理组共出动执法人员160人次,依法取缔无照经营户3户,成功劝导2户经营户转行,劝导3家经营企业退货电动三轮车30辆,四轮代步车4辆。

编辑:张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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