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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八届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向党的十九大的工作报告

发布时间:2017-10-30 08:34:13

  (六)坚持“老虎”“苍蝇”一起打,坚决遏制腐败蔓延势头,反腐败斗争压倒性态势已经形成并巩固发展
  冷静清醒判断形势,坚定立场方向。腐败是党执政面临的最大威胁,严重侵蚀党的执政基础,人民群众深恶痛绝。党中央深化对反腐败斗争形势的认识,在1993年以来一直沿用“依然严峻”基础上,增加“复杂”二字,强调反腐败才能兴党兴国,必须有腐必反、有贪必肃,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坚决惩治腐败的旗帜立场始终如一,遏制腐败蔓延势头的目标任务从未动摇。
  始终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持续形成强大威慑。政治腐败和经济腐败相互交织形成利益集团,严重危害党和国家政治安全。周永康、孙政才、令计划等人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政治野心膨胀,搞阴谋活动。党中央及时察觉、果断处置,坚决铲除这些野心家、阴谋家,消除重大政治隐患;中央纪委严肃准确查明其重大政治腐败和经济腐败问题,做好涉案人员处理工作,全面肃清流毒影响。深刻剖析周永康、薄熙来、郭伯雄、徐才厚、孙政才、令计划等严重违纪案件,要求全党汲取深刻教训,坚定政治方向,明辨大是大非,严明政治纪律,维护党的团结统一。把握政策、突出重点,严肃查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问题线索反映集中、群众反映强烈,现在重要岗位且可能还要提拔使用的领导干部,把三类情况同时具备的作为重中之重。严肃查处把原则和纪律挂在嘴上,背后却大搞权钱交易、官商勾结、利益输送的典型;表面上理想信念坚定,背地里却拜大师、做法会,不信马列信鬼神的典型,发挥了震慑和警示作用。
  立足教育挽救,突出执纪审查的政治性。发挥思想政治工作优势,把学习党章作为审查谈话第一课,让审查对象重读入党誓词,重温入党志愿书,用理想信念教育转化,唤醒激情燃烧岁月的记忆,使其认识错误,写出反思材料,真心向党忏悔。对审查初期执迷不悟的,审查组临时党支部为其过组织生活,促使思想转变、幡然醒悟,主动交代组织不掌握的问题。一份份忏悔录是历史的真实记录,反映出审查对象思想转变过程,展现出我们党直面问题的勇气和自我净化的能力。
  惩治群众身边的腐败,为脱贫攻坚提供有力保障。中央纪委开展专题调研,召开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电视电话会议,部署专项整治,重点对25个省区市263个问题督查督办,通报曝光42起典型案例。省区市党委和纪委聚焦扶贫民生领域,开展专项巡视巡察,建立问题线索移送查处协调工作机制,精准识别、精准研判。突出审查重点,加大对“小官大贪”惩处力度,严肃查处贪污挪用、截留私分,优亲厚友、虚报冒领,“雁过拔毛”、强占掠夺问题,对胆敢向扶贫资金财物“动奶酪”的严惩不贷。对搞数字脱贫、虚假脱贫的,对扶贫工作不务实不扎实、脱贫结果不真实、发现问题不整改的严肃问责。2014年以来,对乱作为、不作为的3.2万名基层党员干部严肃追责。五年来,全国纪检监察机关共处分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27.8万人。
  十八大以来,经党中央批准立案审查的省军级以上党员干部及其他中管干部440人。其中,十八届中央委员、候补委员43人,中央纪委委员9人。全国纪检监察机关共接受信访举报1218.6万件(次),处置问题线索267.4万件,立案154.5万件,处分153.7万人,其中厅局级干部8900余人,县处级干部6.3万人,涉嫌犯罪被移送司法机关处理5.8万人。
  (七)织密国际追逃“天网”,占据道义制高点,决不让腐败分子躲进避罪天堂
  把追逃追赃作为遏制腐败蔓延的重要一环。党中央把反腐败追逃追赃提升到国家政治和外交层面,纳入反腐败工作总体部署。中央和省级反腐败协调小组设立国际追逃追赃工作办公室,建立集中统一的协调机制,加强基础工作,摸清底数,建立外逃人员数据库,制定责任追究制度,落实外逃人员所在党组织追逃责任。公布百名外逃人员红色通缉令,连续组织开展“天网行动”,因国施策、因案制宜,追拿归案一批外逃腐败分子。2014年以来,共从90多个国家和地区追回外逃人员3453名、追赃95.1亿元,“百名红通人员”中已有48人落网。
  深化国际反腐败执法合作。倡导构建国际反腐败新秩序,积极参与制定相关规则,为全球反腐败治理贡献中国方案。推动联合国、二十国集团、亚太经合组织、上海合作组织、金砖国家等建立反腐败合作机制,主导制定《北京反腐败宣言》和《反腐败追逃追赃高级原则》,设立二十国集团反腐败追逃追赃研究中心,协调建立亚太经合组织反腐败执法合作网络。与美国、英国、加拿大、澳大利亚、新西兰等国建立双边执法合作机制,搭建联合调查、快速遣返、资产追缴便捷通道。
  筑牢防逃堤坝,切断腐败分子后路。追逃防逃两手抓,设置防逃程序,定期开展“裸官”清理,核查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情况,严格执行出入境证件管理和审批报备制度,开展打击利用地下钱庄和离岸公司转移赃款专项行动,有力遏制了人员外逃和赃款外流,构建起不敢逃、不能逃的有效机制。新增外逃人员从2014年的101人降至2015年的31人、2016年的19人,2017年1月至9月为4人。

编辑: 万德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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