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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编办:制度改革在“放”与“合”中实现突破

发布时间:2015-10-15 10:52:14

  日照讯(记者 王宗敏)简政放权、放管结合是提高政府效能的重要前提,深化改革、明晰事权是更好发挥政府和市场作用的重要手段。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市效能建设大会要求,市编办以问题为导向,以改革为抓手,加大简政放权的力度,深化各项制度改革。
  “深化体制改革,加强效能建设,市编办将根据部署要求,继续依法下放行政审批项目。”市编办主任王宝忠介绍,继续依法取消、下放的行政审批事项,将重点以清单形式向国家级和省级经济园区下放管理权限,并会同有关部门积极推进建设项目区域化评估评审。同时,全面推进行政审批串并联改革,指导编制行政审批业务手册和服务指南,抓好审批事项的办结时限和审批流程,规范完善行政审批行为。
  除了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外,我市还将在日照经济技术开发区试点设立行政审批局,实行一枚印章管审批,通过优化审批流程,建立“车间式流水线”的审批方式。实行中介服务清单管理,凡未纳入清单的,一律不得作为行政审批的受理条件。
  在界定市与市辖区、市政府工作部门和区县政府工作部门事权的工作中,市编办将科学分析政府职责权限,督促各部门坚持属地管理、权责一致、服务群众的原则,凡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可以由县级以上政府及其部门实施的事权,原则上向县区倾斜;凡与人民群众日常生活、生产直接相关的行政权力,逐步交由县(区)政府或其部门行使,着力构建市、县区两级分工合理、权责一致、齐抓共管的事权运行体系。
  有下放就有整合。“着力做好综合执法改革试点工作,尽快批复市及三个功能区综合行政执法机构‘三定’方案,完成市级综合执法部门行政执法职责调整以及相关执法机构的撤并、编制划转等工作,确保11月底前完成区县行政执法职责、机构和人员编制的调整。”王宝忠说,对于暂未纳入综合行政执法范围的部门,将在系统内整合执法力量,实行综合执法,并按照“能放则放”的原则,下沉执法力量。
  对于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的工作,市编办将根据确定的路线图和时间表,争取年内基本完成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事业单位转企改制,并会同有关部门在部分事业单位开展法人治理结构试点,配合推进基础教育综合改革,推行中小学校长职级制改革和去行政化试点,为改革提供经验。同时,稳步推进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改革,推进特检机构、部门或行业内部检验检测认证机构整合等工作,逐步将行政职能回归机关。

编辑:张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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