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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止销售非法“红三轮”

发布时间:2015-09-17 08:57:59

  9月15日,东港区工商局针对辖区内前期排查出的55家三轮车、四轮代步车经营业户进行拉网检查。经检查发现,22家经营业户已经按要求停止销售。
  针对未按要求停止销售的业户,工商执法人员对其下达了《责令整改通知书》,要求限期整改。对未在规定期限内整改的业户,工商部门将依法进行查处。
  按照《市区主城区三轮车、四轮代步车非法载客、闯禁区集中整治工作方案》要求,9月10日将全面取缔销售非法生产、非法拼装、非法改装三轮车、四轮代步车,禁止销售不在工信部《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名录范围内的车辆。
  (记者 张磊 摄)

编辑: 万德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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