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照日报/日照新闻网讯 “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全面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加大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重点领域执法力度,完善行政执法程序,健全行政裁量基准。”党的二十大报告首次将“健全行政裁量基准”写入党的全国代表大会报告,这标志着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建设已上升为国家战略层面的制度安排。
然而,如何才能规范日照市城市管理领域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日照市城市管理局坚持公开透明、合理性、可操作性等原则,先后评估论证并面向社会公众和相关部门单位公开征求意见。7月25日,我市印发《日照市城市管理领域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进入清单化、量化、公开化、留痕化时代。
此次出台的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共计232项,涵盖规划管理、市容环卫、园林绿化、环境保护、市政设施和公用事业等领域的行政处罚事项裁量基准。将原则性法律条文转化为具体可操作的标准,根据违法情节、危害后果、整改态度等因素,合理划分处罚阶次。对首次违法、轻微违法且及时整改的不予处罚或从轻处罚,体现了包容审慎监管理念,优化了营商环境,让“看得见的正义”以可感知、可预期的方式实现。
“我市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的制定结合日照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实际,考虑到本地法规、规章涉及违法行为的裁量。行政处罚基准清单将违法建设执法和油烟烧烤执法8项内容纳入监管,确保了执法的全面性、规范性。”日照市城市管理局相关工作人员对记者说道。
不仅如此,为了让群众看得懂,确保每一起案件都能经得起法律和舆论的双重审视。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所列违法行为凡作出处罚,须在决定书中载明所适用的裁量基准及理由。与此同时,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还聚焦矛盾易发领域精准施策,对小摊贩、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等主体的处罚,结合违法行为性质、情节、社会危害程度,兼顾法律刚性与执法温度,综合考虑社会舆情、公众情绪、当事人承受能力等因素。“首违不罚、轻微免罚、过罚相当”,对小摊贩等以教代罚,直接减少小摊贩、小微企业高额罚款等情况的发生。
每一次执法都经得起情理法三重检验,每一次执法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和执政为民的温度。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的制定把一张张“裁量清单”转化为一件件“民生实事”,让规范执法成为城市最温暖的底色,让人民群众在每一次互动中都能真切体会到把群众满意作为第一标准,用实打实的行动解民忧、暖民心。(日照报业全媒体记者 田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