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照日报/日照新闻网讯 5月29日,市新闻办召开市政府政策例行吹风会(第6场),介绍《日照市小城镇创新提升行动试点镇建设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有关情况。
根据发布,《方案》共分为七个部分:围绕项目化实施,为给试点镇项目争取相关政策支持,专门就试点镇项目纳入城市更新项目库和申报省重点项目等事项提出了要求;围绕资金扶持,在山东省政府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开展小城镇创新提升行动的意见》(以下简称省《意见》)的基础上,创新提出了试点镇城镇基础设施配套费扶持措施;围绕加强用地保障,明确了存量土地利用、新增用地办理、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等方面的要求,并提出了试点镇土地指标留用保障措施;围绕提升金融服务水平,在省《意见》的基础上,新增了搭建银农对接平台、加强农担服务和拓宽投融渠道等要求;围绕人才要素保障,从干部到试点镇挂职、试点镇相关人员招录(聘)政策、成立对口专家库等方面在省《意见》的基础上进行了细化完善。针对扩权赋能,除按省规定将行政执法权赋予试点镇外,新增了允许试点镇在体制机制等方面先行先试的内容;围绕组织领导、干部激励和加强督导等方面,提出了相关保障措施。
《方案》主要对省《意见》中的“实施要素配置提升”和“实施保障”两部分内容进行了细化提升,创新提出了试点镇城镇基础设施配套费扶持措施、试点镇土地指标留用保障措施,并突出地方特色,提出了适当提高乡镇机关和事业单位年度考核优秀等次比例、推行容错纠错机制和实行创新性工作备案制等措施。
下一步,我市将以创新提升为导向,统筹政策、资金、土地等要素,以加强项目化管理工作为载体,共同推进我市小城镇创新提升行动试点镇建设,带动全市小城镇快速发展,助力新型城镇化战略全面实施。(日照报业全媒体记者 何高迪 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