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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敬畏之心守牢底线

来源:日照新闻网 发布时间:2026-01-27 10:20:37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党员干部要时刻牢记一切权力都是人民赋予的,始终敬畏人民、敬畏组织、敬畏法纪。这就要求党员干部心有所畏、言有所戒、行有所止在各种考验面前把稳舵、不迷航

敬畏人民,是面对初心使命的坚守。从延安时期“只见公仆不见官”的鱼水深情,到新时代“脱贫攻坚一个都不能少”的庄严承诺,人民立场始终是我们党薪火相传的价值根脉。但也有少数干部,面对群众的需求推诿扯皮,作决策时无视群众意愿,搞“拍脑袋”式工程。敬畏人民,就要始终把群众的安危冷暖放在心上,不谋私利、不徇私情。这份敬畏,让党员干部放下架子、扑下身子,倾听群众呼声、回应群众期盼,在为民办实事中践行初心;让党员干部摒弃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以群众满不满意、高不高兴、答不答应作为衡量工作的根本标准。

敬畏组织,是体现忠诚担当的政治自觉。敬畏组织,意味着时刻把党放在心上,自觉把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成果转化为自身的实际行动,自觉在思想上认同组织、工作上服从组织、感情上信赖组织,自觉听党话、跟党走,始终与党组织同心同向、同频共振。这份敬畏,让党员干部在个人与组织的关系中找准定位,不搞个人主义、本位主义;让党员干部在荣誉和成绩面前保持清醒,不忘组织的栽培、集体的力量。

敬畏法纪,是做到拒腐防变的行为底线。严明法纪始终是我们党永葆生机活力的生命线。对法纪的轻视,就是对底线的失守。敬畏法纪,就要知边界、明底线、守规矩,不越雷池、不踩红线。这份敬畏,让党员干部在权力面前保持清醒,秉公用权、廉洁用权;让党员干部在诱惑面前站稳脚跟,抵制歪风邪气、坚守原则立场。

敬畏人民、敬畏组织、敬畏法纪是相互支撑、相互作用、有机统一的整体。新时代,党员干部唯有将“三重敬畏”深植于心、外化于行,才能在新征程上站稳立场、行稳致远,真正做到对党忠诚、不负人民、无愧使命。(林虎

编辑:王倩倩
编审 :孙立梅
责编:刘新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