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强化食品安全监管,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五莲县市场监管局会同相关部门开展食品安全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现选取一批典型案例予以公布。
执法人员对五莲县某炭火烤肉店(个体工商户)经营场所检查时,发现经营的某“啤酒”已超过保质期。当事人提供了供货者的有效资质证明材料及上述“啤酒”的购进票据,未提供产品合格证明文件等。当事人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和进货时未查验相关证明文件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2021年修正)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十项及第五十三条第一款之规定。五莲县市场监管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2021年修正)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之规定,给予当事人警告、没收已超过保质期的“啤酒”、没收违法所得、罚款的行政处罚。
执法人员对五莲某鑫饮品店进行现场检查时,在该店工作台上发现待用食品原料黄柠檬片等,均已超过保质期,现场未发现其他同种食品原料。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2025年修正)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三项之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2025年修正)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给予当事人没收违法所得、没收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原料、罚款的行政处罚。
根据移交线索,五莲县市场监管局对张某分销售的保健类胶囊“纯爷们”进行检验,所售胶囊二批次均含有西地那非成分。当事人销售添加其他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物质食品的行为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五莲县市场监管局依法将案件移送县公安局。
(来源:今日五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