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五条之规定,日照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归集了全市食品行业禁业人员名单,现将第一批9人终身禁业、1人五年禁业人员名单予以公布。
终身禁业人员终身不得从事食品生产经营管理工作,也不得担任食品生产经营企业食品安全管理人员。五年禁业人员在禁业期内,不得申请食品生产经营许可,或者从事食品生产经营管理工作、担任食品生产经营企业食品安全管理人员。食品生产经营者聘用终身禁业人员或禁业期内人员,从事食品生产经营管理工作或担任企业食品安全管理人员的,由县级以上市场监管部门吊销许可证。
特此公告。
日照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