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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知日照丨孩子被迫沦为“打工人”,这个账该算在谁头上?

来源:日照新闻网 发布时间:2025-04-11 08:39:04

前不久,拥有两千多万粉丝的4岁小网红“瑶一瑶小肉包”陷入一场舆论风波后,街舞小霸王杭杭、“小马云”范小勤、吃播佩琪、童模妞妞等众多“网红儿童”也相继被网友和媒体翻出来讨论,关于“晒娃”与“啃娃”的话题再次进入公众视野。

      “网红儿童”引发的争议,绝非小事。今年两会期间,多位代表和委员就对此表示担忧。全国政协委员张凯丽直言:“儿童过早进入‘名利场’并不合适,应以好好学习、打好基础为重。”可见,我们必须高度重视这一现象。例如,父母可以“晒娃”吗?“晒娃”和“啃娃”的边界在哪里?儿童深陷“网红圈”有什么不好?会衍生出哪些不良现象?如何给长期处在镜头下的“网红儿童”系上安全带?怎样保护他们的合法权益?平台和家长在这一过程中扮演着何种角色?如何有效整治这一乱象、破解这一难题?等等,这些问题都亟待我们认真思考并加以明确。

      父母用手机记录孩子成长的点滴瞬间,并通过微信、抖音等平台分享,将这些美好瞬间和鲜活场景留存为日后的美好回忆,这本是再正常不过的想法。只是,当有人发现“萌甜”“调皮”“捣蛋”和“好玩”可以成为流量密码,童真童趣可以成功变现时,有意或刻意包装孩子频频上镜,完全把孩子当作赚钱的工具,就不能不说是在贩卖“童真”了。

      为了将孩子包装成网红,一些家长可谓是绞尽脑汁,不择手段。有的为拍摄短视频推迟孩子上幼儿园时间;有的为迎合低级趣味让孩子模仿成人说话;有的为了流量不惜让孩子身着暴露服装;更有甚者故意摆拍“打架”,甚至打软色情的擦边球……事实证明,并非所有父母都真正爱自己的孩子。如,某“网红神童”6岁编程、8岁建网站、13岁创办公司、14岁被麻省理工录取,最终却被证实是虚假炒作;某“天才少女”因自称“每天创作2000首诗”而走红网络,荒诞离奇的宣传引发网友嘲讽;某年仅3岁的童模被迫承受高强度工作,却因一次拍摄时不够配合被亲妈当街踢踹,在网上引发众怒。凡此种种,令人瞠目结舌,不仅违背了公序良俗,更触碰了法律道德的红线。

      要知道,孩子的价值观、人生观和世界观都尚未成熟定型,学业远未完成,一旦陷入“网红儿童”这条日益拥挤的赛道,后果不堪设想。有媒体评论,在网红这条赛道上,成功者只是极少数,大多数人付出了时间和精力却一无所获。“网红儿童”现象应放在保护未成年人的大框架下审视。儿童如同小树,需要在自然环境中健康成长,过度地浇水、施肥,过早地暴露于阳光下,只会适得其反。专家学者也指出,儿童深陷“网红圈”,不仅对其成长不利,也会影响社会的长远发展。孩子的自主能动性可能被剥夺、扭曲和利用,容易滋生不良习气和风气,助长“学习无用论”,荒废学业;过早“催熟”,会让孩子失去本有的“天真烂漫”;过度“曝光”会透支孩子的童年,损害身心健康,制造社会焦虑;同时,还可能泄露儿童隐私,形成见利忘义的灰黑产业链;更会使孩子在懵懂阶段丧失对是非曲直和善恶美丑的界定能力……

      笔者认为,儿童成为网红,从某些家长的短期利益来看,或许是美好的,但从长期来看,形势不容乐观,亟需社会各界的高度重视并合力加以解决。

      从顶层设计来看,可以考虑制定专门、细致的法律法规,对过度消费“网红儿童”的行为要作出明确界限、干预方式和处罚标准;对于任何变相强迫未成年人做“童工”的行为,应依法追究监护人的直接责任。

      就平台而言,应严格落实主播准入规定,对涉及未成年人的账号和内容进行严格审核把关,细化完善未成年人不适宜接触内容的审核评判标准,一旦发现过度消费儿童的内容,应该立即采取删除、屏蔽、关停账号等处置措施。

      对家长来说,应遵循孩子的成长规律,尊重孩子的兴趣和意愿,而非将孩子视为“私有财产”进行过度消费。家长要明白,自己的责任是为孩子的健康成长提供全周期保驾护航,而不是将个人意志和利益强加于孩子,甚至强迫他们成为“赚钱机器”。孩子是独立的个体,人格尊严必须受到尊重,他们有权选择是否成为网红。

      孩子是祖国的花朵,民族的希望和未来。我们应全力呵护他们在阳光雨露中茁壮成长,绝不能将他们作为生财之道,强迫他们成为养家糊口的“打工人”。(依山听月) (图片源自网络)

编辑:王倩倩
编审 :孙立梅
责编:刘佳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