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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化营商环境|河湖长全力守护水环境,助力优化日照市营商环境

来源:日照环境 发布时间:2021-09-29 21:35: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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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日照市坚定实施“生态立市”战略,以建立完善河湖长制责任体系为抓手,坚持一手抓生态修复、一手抓综合施治,按照“海陆统筹、河海共治”和“治海先治河、治水先绿山”的思路,把科技赋能作为加强河湖治理、改善生态环境的利器,建立起“河湖长+河长办+民间河湖长+河湖管理员”管理模式,助力优化营商环境,让市民拥有更多的“绿色获得感”和“生态幸福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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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向未来,日照市将扎实推动河湖长制从“有名有实”到“有能有效”,不负绿水青山,守护碧海蓝天,让“生活在日照就是幸福”的底色更靓、品牌更响,为建设造福人民的幸福河湖贡献更多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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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照市河长制湖长制工作情况

近年来,日照市委、市政府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全面落实河长制湖长制工作要求,持续加强水利工程建设,不断探索创新管护机制,在全省率先推出河湖长制六项长效制度,全市河湖长制工作取得显著成效,水安全、水生态、水民生、水供给保障能力迈上了新台阶。去年10月,全省河长制湖长制现场推进会议在我市召开;今年水利部将我市列为国务院2020年度河湖长制工作激励市,全国共有10市10县获得激励扶持。

领导高度重视,全面建立四级河长湖长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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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河湖长制工作,市委书记、市长先后发布了6次市总河长令,市政府常务会议多次听取河湖长制工作汇报,召开全市河长制工作推进会议,推动各级河长在巡河中发现问题、解决问题。为进一步督促各级河湖长切实履行好巡河巡湖责任,协调解决河湖管理保护问题,印发了《日照市推动河长制湖长制从“有名”到“有实”实施方案》,建立三项制度、推动三项创新,加快建立河长制湖长制长效工作机制。截至目前,全市已建立了市、县、乡、村四级河湖长体系,共落实河长2585名,其中市级河长8人、县级河长91人、乡级河长438人、村级河长1882人,树立河长公示牌2139块;共落实湖长1170人,其中市级湖长7人、县级湖长63人、乡级湖长522人、村级湖长578人,设立湖长公示牌586个。

抓好河湖四乱清违整治,确保河湖管护长效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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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省河长办统一部署,持续开展“清河行动”、“深化清违整治、构建无违河湖”专项行动等,加强河湖日常执法管护,从严从紧遏制侵害河湖生命健康的高压态势。特别是2019年,在省水利厅统一部署下,全市上下深入开展“深化清违整治,构建无违河湖”专项行动,累计清理河湖问题1620处。今年以来,持续开展河湖“清四乱”,每月聘请第三方对市、县、乡三级河道进行一次问题排查,针对排查出的问题及时下发督办通知,督导区县抓好整改。

完成岸线规划和划界确权,为依法管理奠定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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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编制了67条县级以上河流岸线利用管理规划,其中市级负责的7条河流(傅疃河、崮河、川子河、巨峰河、绣针河、浔河、潮白河);县级以下河湖岸线保护与利用规划编制工作,编制完成95条河流“一河一策”整治方案、575座水库“一湖一策”综合整治方案,实现了所有河湖全覆盖。从2017年起,开展河流划界确权工作,对总长度10公里或流域面积20平方公里以上的62条河道,划定管理范围、保护范围,去年又完成201条农村河湖划界,为依法管理打下基础。全面建立河管员制度,落实河管员1266名,负责河道日常管护。

抓好汪塘门前河治理,推动全域治理、城乡共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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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度重视农村水系综合整治,实施清清河流行动,以水系清淤疏浚、水体净化、生态护岸、层层拦蓄为主要内容,采取工程措施和非工程措施相结合,加强河湖日常管护,打造“河畅、水清、岸绿、景美”的生态景观水系。到目前,已治理重点河流900余公里,完成水系绿化25.34万亩,河道生态治理率达到85%,建成河道拦蓄水工程400余处,新增蓄供水能力3800万方。实施“千塘整治、千河清洁”工程,推动水系治理由重点河道向乡村汪塘、门前河延伸,累计治理乡村汪塘、门前河1109处,让城乡居民共享生态福祉。开展美丽示范河湖建设,2020年创建7条(座)省级美丽示范河湖。今年,高质量修编完成286条镇级以上河流、560座水库的“一河(湖)一策”,计划创建12条省级美丽幸福河湖、280条市级美丽幸福河湖,用三年时间,到2023年全市所有河湖全面创建成为美丽幸福河湖。继续推进水利工程标准化管理,2021年东港区争创国家级小型水库管理体制改革样板县。

探索建立六项制度,完善河湖管护长效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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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台《县乡河湖长工作评估办法》,抓住河湖长这个“关键点”。通过科学设计评估标准,按照管护实际工作量分A、B两类,对县、乡级河长进行评估排名,并将评估结果直接挂钩各区县管护资金,调动了河湖长积极性。出台《河湖管理员管理办法》,抓好河湖管护最后“一公里”。加强河道管护队伍建设,明确河管员聘任制度、培训制度、考核办法、经费保障,让河管员真正专下来。出台《四级联席会议制度》,实现上下沟通“直通车”。充分发挥市县级河湖长协调解决能力强,乡镇和村级河湖长掌握情况多的优势,切实做到问题“早发现、早处理、早解决”。出台《河湖长述职制度》,既让县级河湖长履职情况得到全面呈现,又让河湖长自身履职情况得到梳理。出台《河长制湖长制重点工作通报制度》,强化督查“合力管”。市政府将河湖长制作为三项重点工作之一,实行每季度一通报,通报内容包括河湖长履职情况、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等情况。出台《群众监督举报奖励办法》,实现全民管护“大联合”。公开举报方式,细化举报奖励金额和奖励标准,确保每一件举报都能查实处理,实现人人都是监督者,实现长效监督机制。

编辑:任远
审核:王宗敏
统筹:孙翔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