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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财政部门“真金白银”支持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

发布时间:2018-11-16 08:47:27

  市财政部门充分发挥财政职能,持续优化营商环境,为企业运营“减”成本,为经济发展“增”动能,以“真金白银”助推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
  积极落实上级出台的各项税收优惠政策。按照现行城镇土地使用税80%的标准降低税额标准,并将市区城镇土地使用税层级由二级增加到三级,待省政府批准后将于2019年1月1日起执行。高新技术企业城镇土地使用税税额按照调整后税额标准的50%执行,但最低不得低于法定税额标准。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政策为34户企业办理留抵退税1.4亿元。依据《关于物流企业承租用于大宗商品仓储设施的土地城镇土地使用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要求,为36户企业备案减免城镇土地使用税6391.42万元。
  大力推动重点产业转型升级。一是优化政策设计。从完善财政体制激励、实行园区“亩均效益”领跑者激励等方面,拟定了5项系列财政政策,为实体经济发展提供强有力支持。二是加快推进“双升”战略。支持非公有制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对符合条件的“个转企”企业给予扶持。安排市级工业转型升级资金,支持企业技术改造、品牌建设、机器换人、信息化应用示范建设、“云服务券”补贴、企业家队伍培训等。落实产业集群、小微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专项资金1800万元,提升公共平台服务能力。落实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600万元,对新旧动能转换服务业项目、茶文化小镇等予以扶持。落实外经贸专项资金2241万元,发展服务贸易、跨境电子商务产业链和生态圈。安排品牌建设专项资金600余万元,提高日照地域品牌及龙头企业优质品牌的知名度。三是增加科技、人才资金供给。出台《日照市科技创新扶持政策》,2018年市级财政预算安排新旧动能转换科技创新扶持资金3500万元、人才引进扶持资金7000万元,加大科研奖励力度,实施更加积极有效的人才招引政策,优化人才发展环境。同时,重点安排500万元专项用于园区科技成果转化、知识产权质押等风险补偿,聚力为园区发展培育新动能。
  加强财政金融协同配合形成政策合力。一是实施小微企业融资担保代偿补偿政策,对小微企业融资担保贷款代偿损失,按照代偿额的不同比例分为四档,由托管机构分别按照代偿额的2 5 %、20%、15%、10%的比例补偿相关融资担保机构。二是鼓励区县设立中小微企业专项续贷过桥资金池。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综合运用无还本续贷、年审制贷款、循环贷款、分期偿还本金等方式,加大对小微企业续贷支持力度。三是助力企业增信。完善“政府+银行+保险”三方合作机制,2018年1-10月份,我市发放“政银保”保证保险38笔,总保额5144万元。积极利用创业担保贷款政策对中小微企业融资给予支持,2018年前三季度,发放创业担保贷款13581.4万元,发放贴息资金1308.64万元,带动创业就业6273人。四是积极运作政府引导基金。进一步完善《日照市政府引导基金管理办法》,放宽限制性条件,提高新旧动能转换基金运作的灵活性;出台了《关于支持新旧动能转换基金相关财政政策的实施意见》,从税收政策、财政政策、引导基金让利、资源开放、人才引进等方面对新旧动能转换基金予以专门扶持。至10月底,日照市政府引导基金总规模33亿元,共完成投放项目29个,投资22.3亿元。
  强力支持重点项目建设。一是落实楼宇经济扶持政策,对符合条件的入驻企业自工商注册登记之日起五年内,按当年实际缴纳地方税收一定比例给予扶持;对带动能力强、财政贡献率高的总部企业采取“一事一议”方式给予重点扶持。二是制定出台了支持白鹭湾科技金融(基金)小镇发展基金产业的实施意见,对在金融小镇注册纳税登记并备案的股权投资(管理)企业,自工商注册登记之日起在基金存续期内,按企业当年实现纳税额一定比例给予扶持。三是对钢铁、汽车等先进制造业重大项目涉及土地出让金、投产后实现税收等优惠事项按“一事一议”原则予以支持。
  实施援企稳岗“护航行动”。出台《关于实施失业保险援企稳岗“护航行动”的通知》(日人社办发〔2018〕4号)文件,对采取有效措施不裁员、少裁员、稳定就业岗位的企业,由失业保险基金给予补贴。2015—2017年全市为2400余家企业发放稳岗补贴7608万元,受益职工38.36万人;今年有706家申请稳岗补贴企业通过审核,预计发放补贴1600余万元,受益职工10万余人。下步,将对省“十强”产业企业稳岗补贴标准由30%提升到50%;对省百家十强产业企业稳岗补贴标准由30%提升到60%,专项用于职业技能培训。
  下步,我们将在贯彻落实全省支持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财政体制激励,为我市实体经济注入更多动力。一是强化企业主体地位。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促进资源要素合理有序流动和集聚。主动适应互联网迅猛发展、科技日新月异、产业跨界融合的新趋势,创新政府管理模式,构建高效便捷的服务体系,提高服务效能,营造公平、公正、公开的发展环境。二是发挥财政政策引导作用。落实好省“1+5”和我市支持新旧动能转换系列财政政策,全面落实减税降费各项政策,支持非公有制经济提质增效,推动新动能增势、强势发展。三是树立“亩均效益”导向。围绕“一区三极六圈”建设,抓住园区在推动全市高质量发展的基础作用,实施园区及重点企业“亩均效益”领跑者行动计划,进一步发挥高质量“双招双引”对扩大有效投资、促进新旧动能转换的推动作用。(市财政局)

编辑:李正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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