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专题 > 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 动态新闻
我要投稿

莒县司法救助传递政法温度

发布时间:2018-11-02 08:56:45

  本报莒县讯(通讯员 薛俊廷 张翔雁)“这个案子两名当事人生活困难,需要进行救助……”日前,莒县县委政法委会议室里,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王兴展召集书记办公会议,对政法部门上报的16起司法救助案件逐一进行研究。
  近年来,莒县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国家司法救助工作,根据上级相关文件精神,县委政法委牵头县财政局、县政法各部门联合建立并实行国家司法救助制度,通过政府拨款、政法部门筹措等方式积极筹集救助资金,对受到犯罪侵害或民事侵权,无法通过诉讼获得有效赔偿的当事人,由国家给予适当经济资助,帮助他们摆脱生活困境。自2014年以来,全县共救助符合条件的救助申请人146人,发放司法救助金358.9万元。
  为了能让困难当事人及时领到救助款,县政法部门对一些因路途远、年迈、疾病、身有残疾等原因无法到现场领取救助款的当事人,由执行干警亲自将救助款送到家中,竭尽最大的力量,为当事人送去温暖。
  2013年6月19日,薛某某在王某信、王某林租赁的恒温库工作时,不慎从高处跌落至地面受伤。经鉴定,构成二级伤残,并存在完全护理依赖,常年卧床不起。经法院判决,王某信、王某林需赔偿48万余元。但是接到判决书后,被执行人王某信、王某林销声匿迹,因二人名下无可供执行财产,薛某某未得到任何赔偿,本就不宽裕的家庭,在其瘫痪后更是雪上加霜。考虑到薛某某的实际困难,县委政法委、县法院迅速高效启动国家司法救助程序,短时间内成功为薛某某争取到4万元的司法救助资金,并由县法院执行局干警亲自送到薛某某手中。

编辑:李正秀
审核:
统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