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岚山区“巡回仲裁庭”便民又高效

发布时间:2018-07-10 19:37:37

  本报通讯员 刘扬
  “没想到这么快问题就解决了,‘巡回仲裁庭’不仅帮我们维权,还让我们少跑了路,真是方便。”6月12日,拿到劳动报酬的许某等人对岚山区仲裁院基层“巡回仲裁庭”的服务赞不绝口。
  今年5月,岚山区仲裁院陆续接到3名劳动者的仲裁申请,经审查相关材料后,迅速立案并及时了解案情。了解得知,3名劳动者均家住巨峰镇,在该镇某用人单位上班,用人单位因经营不善,资金回笼困难,不同程度拖欠了3名劳动者的劳动报酬。
  为方便双方当事人,岚山区仲裁院仲裁员来到劳动者居住地,现场进行调解。经过双方申述和辩论,在仲裁庭的调解下,双方达成和解,最终用人单位现场支付了拖欠劳动者的劳动报酬。
  “之前,劳动争议案件一直由区里统一受理,由于有些镇路途偏远,导致部分劳动争议案件不能得到及时处理,以至于劳动者维权费时费力。”岚山区仲裁院相关负责人介绍,为做细做足、做严做实调解工作,该区创新工作思路,开展巡回仲裁工作,将仲裁庭开到当事人“家门口”,让仲裁员多跑腿、群众少跑路,为用人单位和劳动者提供“靠前服务”。
  “巡回仲裁庭”由三名专职仲裁员和一名书记员组成,通过加强诉前调解、关口前移,诉调对接、巡回审理,实现快立、快审、快调、快结,及时化解调处矛盾,方便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依法维权,实现了调解仲裁工作关口前移、重心下沉,进一步解决案多人少的矛盾。同时,更有利于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宣传,起到“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效果,提高广大劳动者对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熟知程度,更好地保障自身合法权益。
  目前,岚山区共有68家企事业用人单位成立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其中8个乡镇(街道)设立了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中心,企业密集及使用农民工较多的港口装卸区域设立了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派出庭。

编辑:李正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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