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专题 > 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 动态新闻
我要投稿

岚山法官为民讨回赔偿款

发布时间:2018-06-12 08:26:45

  本报岚山讯(通讯员 王伟 李伟)“李法官、孙法官,我们家的赔偿款总算齐了……”6月5日上午,申请执行人孙某的妻子张大姐带着锦旗、拎着樱桃,坐了近3个小时的车来到岚山法院二庭。“大姐,锦旗我们收下了,这樱桃您还是带回去卖点儿钱吧,心意我们领了!”见到张大姐带着“心意”远道而来,执行二庭的干警李伟赶忙迎了上去。
  该起案件要追溯到2011年春天,原告孙某在回家的路上,与被告尚某驾驶的小型铲车相撞,导致孙某受伤致残。经交警部门认定,尚某在为日照某生物技术开发有限公司工作的途中,驾驶车型与驾照不符且未按照操作规范安全驾驶,承担此次事故的全部责任,法院依法判决日照某生物技术开发有限公司与尚某赔偿孙某各项损失共计348000余元。
  判决后,赔偿款却迟迟没有到位,案件进入了执行程序,这一执行,便是5年多,多位执行法官轮番与被执行人斗智斗勇,穷尽措施,终于将赔偿款全部执行完毕。
  2013年6月,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仅执行到位案款3.1万余元,被执行人拒绝支付剩余款项。考虑到申请执行人孙某生活困难,岚山区法院依法启动了两次对被执行人财产的评估拍卖程序,第一次拍卖了日照某生物技术开发有限公司名下的厂房和部分机械设备,得拍卖款14.9万余元;第二次拍卖了日照某生物技术开发有限公司名下的部分机械设备、化肥原料及半成品等财产,得拍卖款9.6万余元。至此,该案仍有近7万元没有执行到位。法官继续采取对被执行人采取限制高消费、将被执行人列入失信黑名单等惩戒措施对被执行人施加压力,多次上门寻找被执行人,并反复做其思想工作,终于迫使被执行人同申请执行人达成了执行和解协议并已履行完毕,本案最终实际执结。
  这起普通的执行案件只是岚山区法院近期执行工作的一个缩影,强力执行、高压执行已经成为该院现阶段执行工作的一种常态。尽管执行干警可能为此付出更多的汗水,但是“用两到三年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已经到了决胜阶段,岚山区法院全体执行干警将肩负使命、强力出击,确保打赢基本解决执行难这场硬仗。

编辑:李正秀
审核:
统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