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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莲县司法局一人获评“全国模范司法所长”

发布时间:2019-02-14 11:08:12

  本报五莲讯(通讯员 李丽超 金美红)1月30日,司法部召开全国司法行政系统表彰电视电话会议。五莲县司法局潮河司法所丁学星荣获“全国模范司法所长”荣誉称号。
  丁学星,自1995年4月进入司法行政系统至今已24年,始终坚守在农村社会稳定的第一线。时刻以一名优秀司法行政干部的标准要求自己,在平凡的岗位上做出了不平凡的业绩,深受好评。他被人们誉为乡镇党委政府的“参谋”,农村疑难矛盾纠纷的“克星”,处置农村大小纠纷的“行家”,被人们亲切地称呼为“丁司法”。
  在丁学星的带领下,潮河司法所在人民调解、社区矫正、安置帮教、普法宣传、法律服务等工作中,均取得了喜人的成绩。其个人先后多次荣获市、县、镇先进工作者和先进个人;其所在的潮河司法所2007、2009、2010三年被日照市司法局授予司法行政工作“集体三等功”;2013年2月,被山东省司法厅授予“省级规范化司法所”;2018年,其所在辖区的林泉社区被司法部、民政部授予“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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