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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犬,也要文明养犬

发布时间:2015-09-25 11:07:20

  记者 刘祥彩 潘一凯 通讯员 尹志勇
  9月24日上午,在日照市人民广场,由市公安局特警支队和日照养犬行业协会发起的文明依法养犬活动吸引了不少养犬爱好者。
  上午9时许,养犬爱好者牵着自己的爱犬纷纷抵达现场。此次活动专门邀请了宠物医院医生坐诊,免费注射狂犬疫苗,提供基本体检,详细解答市民相关咨询。爱犬故事 24岁小伙一人养了8只狗,曾为爱犬与女友分手
  早上7时,24岁小伙丁帅帅骑摩托车率先赶到了活动现场。摩托车一前一后坐着他喂养的两只半人高的爱犬,一只被呼为“二狗子”,一只叫“熊猫”。丁帅帅是专程从五莲赶来活动现场的,是个典型的爱犬者。一人养了8只,品种大都是阿拉斯加、萨摩等。
  早上5:30起床,遛狗半小时。他匆匆扒拉一点早饭后便踹响摩托车启程了。丁帅帅说,每天早晨5: 30,爱犬都会准时喊他起床,有时看他工作太累了,就6:00再喊。在他看来,狗很懂人。
  痴迷养犬,源于丁帅帅遭遇的一次意外。
  有一年冬天,独居的他忘了关煤气灶。沉睡中他被自己起名“保安”的阿拉斯加犬用爪子拍醒了,“保安”拽着他拼命往煤气灶方向走,闻着煤气味道的他这才恍然大悟。
  感动于狗的忠诚和灵性,他开始疯狂爱上了养狗,只要碰到好的狗就买,从一只开始,如今,他已经养了8只。
  因为养狗,曾有女朋友跟他分了手。他说,自己不后悔,就是喜欢。
  给爱犬注射疫苗后,他还乐此不疲地介绍着,“这只萨摩犬叫熊猫,很聪明;家里有只跟着我逛超市时,会蹲在门口等我……”。
  如同父母爱讲述自己的孩子一样,爱犬人也总爱炫耀犬的故事。
文明养犬 可加入养犬协会交流爱好,一起养犬
  因为独有的丰富情感和忠诚,狗颇受人们喜爱,很多人甚至把它当成了家庭中不可或缺的一员。为了给养犬爱好者和各养犬用犬单位提供交流平台,日照特警警犬基地发起的养犬行业协会已于去年5月份批准成立。会长刘振清介绍说,养犬爱好者只要向协会提出申请,如实填写会员登记表,经协会审核通过便可办理会员证。
  养犬是个人爱好,但处于城市当中,文明养犬便与更多市民的生活息息相关。活动现场发放了《文明养犬宣传手册》,倡议广大养犬爱好者在享受养犬乐趣的同时,文明养犬。
  文明养犬应从依法依规养犬开始。自2015年2月1日起施行的《日照市城区养犬管理办法》对养犬、遛犬和防疫都有一些规定。
  对于养犬,居民个人应当具有合法身份证明和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有独户居住的固定住所且住所在禁止养犬区域以外;禁止居民个人饲养烈性犬、大型犬。
  同时,这些区域禁止养犬:机关、企事业单位、医院的办公服务区,学校及托幼机构的教学区和学生宿舍区,单位的集体宿舍区。
  遛犬也有禁区。下列场所和区域禁止携犬进入:划定遛犬区域外的公园、公共绿地、海边沙滩;展览馆、图书馆、影剧院;体育场馆、社区公共健身场所;候车(船)室、码头。
  防疫方面,养犬人应当按照动物防疫的有关规定,携犬只到具备资质的动物诊疗机构对犬只进行狂犬病免疫。犬只初次免疫时领取由免疫机构加盖公章的免疫证明,并加挂免疫标识,以后每次免疫由免疫机构在免疫证明上进行登记。免疫标识应当佩戴于犬只颈部。因犬只交易、赠送、收养等变更养犬人或者养犬人变更住址、联系方式等信息的,养犬人应当自事实发生后5日内到动物诊疗机构变更免疫档案有关信息,换发免疫证明。免疫证明或者免疫标识丢失的,养犬人应当自丢失之日起5日内到动物诊疗机构申请补发。外地人员携犬来本市逗留的,犬只应当具备合法有效的免疫证明和检疫证明。

编辑:胡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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